民国反腐案中案
民国反腐案中案 |
时间:2011-03-09 新闻来源: |
作者:文/侯学宾 |
1914年秋季,时任北京肃政厅都肃政史的夏寿康向袁世凯进呈弹劾北京京兆尹王治馨贪渎受贿的报告,袁世凯立刻批复,命令逮捕王治馨并立刻由大理院审理。该案于同年10月23日开庭判决,宣告死刑,并连夜执行枪决。 王治馨贪渎案从判决到执行没有超过二十四小时,办理之迅速在当时前所未有。王治馨也成为民国时期被枪决的“部级”干部第一人。由于此案涉嫌贪渎之人的职位之高,办理迅速之快,涉及关系之广,存在疑点之多,一直被后人关注,是著名的民国奇案之一。 王治馨其人 王治馨,山东莱阳人,《莱阳县志》(民国二十四年版)卷中《人物志》有载:“清副贡,保举道员。民国任北京外城警察总监,顺天府尹,正蓝旗副都统。” 事实上,王乃是袁世凯北洋系的老人,被处死时担任京兆府尹,由于袁世凯逼迫清宣统退位之后,很多制度处于草创时期,大多制度是在原来基础上稍加改变加以沿用,王治馨担任的京兆府尹是由前清顺天府尹的官名改称而来,管辖北京地区及附近24个县,成为整个京畿地区最高首长,由此可见王治馨的地位之高,权势之大。 在许多人看来,王治馨本就贪婪。其早年做过袁世凯家的账房先生,在袁世凯担任山东巡抚时协助其镇压义和团运动,受到袁氏的重用。但是在袁世凯派王治馨赴东三省办理公务时,被人举报其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差点被袁世凯斩首,后经熟人说情才免于一死。 袁世凯窃取辛亥革命的成果之后,王治馨在时任总理的赵秉钧的照拂下身居高位,贪鄙本性依然没有收敛,被当时所诟病。当时京畿地区下辖二十四县,王治馨收取了二十三个县官的贿金,每人大概几千银元,其中一个县官之所以例外是因为后台太硬,王治馨也毫无办法。这种大规模的贪渎受贿,即便是在前清时期的京官中也鲜有所闻。 对于王治馨的这种恶劣的贪渎行径,当时的民国政府并非没有相关惩罚措施,因为贪腐行为在任何一个朝代都会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加以约束和惩治。民国成立初年,尽管袁世凯允诺维持共和,遵守临时约法,但是约法中规定的三权分立制度在当时的中国尚属首次运行,很多相关的配套设施并未完善。因此,袁世凯在成为第一任大总统之后,恢复了一些王朝时期的旧制度。为了维护政府正常运行,树立自身权威,袁世凯责成政府制定《官吏犯赃治罪条例》,其中第二条规定:贪赃五百元或一千元以上,即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在此基础上,袁世凯设立了类似于专制时期御史制度的肃政厅,并设立都肃政史一人和肃政史十六人,负责纠举违法渎职的官员,并直接隶属于大总统。这个机构一方面听命于袁世凯,但是在另一方面也实实在在地查处了很多官员的贪渎受贿的案件,对当时的吏治澄清有一定的作用。 背后老板是赵秉钧 面对重典治腐,王治馨为何依然敢于狮子大开口,大肆受贿,不惧被弹劾治罪? 王治馨敢于大肆受贿,以权谋私,是因为其自恃后台过硬,没有人敢也没有人能够将其绳之于法。他在当年袁世凯的刀下逃过一命之后就跟随赵秉钧,逐步成为赵氏的心腹。这不仅仅成就了其在中国警察历史上的名声,也埋下了其注定其早死的命运。 赵秉钧是中国现代警察制度的创始人。1901年,签订完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之后的晚清政府面临着一个尴尬的局面:按照条约规定,天津城内不得驻扎中国军队,如果长此以往,作为北京重要门户的天津无疑将失去拱卫京都的能力。晚清政府将解决这个问题的任务交给正在训练新军的袁世凯,袁世凯命令赵秉钧挑出三千名新军,在经过三个月的短期警察培训之后开进天津城,负责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等事务。仅仅半年时间,天津就被外国人描绘成“世界上拥有最好警察制度的城市”。 赵秉钧因此而被清政府重视,专门负责筹建和推广新兴的警察制度。在此期间,王治馨协助赵秉钧办理警察事务,逐步进入警界。在清朝末期,赵秉钧担任全国警察总监,而王治馨是京师警察厅总监。这种特殊的关系使得王治馨成为赵秉钧的心腹,也在警察界积累起广泛的人脉关系网。 在王治馨被逮捕之后,无数人为之求情,张勋、阮忠枢等二十多人当面乞求袁世凯饶恕王治馨,有的人上呈文请求袁世凯“念旧部之谊,贷其一死”。但是,袁世凯对“乞恩之呈概不批答,乞恩之人概不接见”。当执行死刑的文书呈到袁世凯面前时,在袁家的客厅还有为王治馨求情之人,其中就包括赵秉钧的夫人,袁世凯在批准死刑之后命令总检察厅长罗文干会同步军统领江朝宗监视行刑,处理完之后才告诉求情者,执行书已经发出,王治馨案无法挽回。 被处极刑的两个因素 王治馨拥有如此强有力的后台和庞大的关系网,依然被迅速处死,这种做法在当时的北洋政府中也属少见。根据民国时期纠举违法贪渎官员的惯例,尽管法律中对腐败的惩处非常严苛,但是现实的执行中却并非如此。因此,当王治馨被捕入狱之后,完全没有料到会被处以极刑。 一直到大理院宣判时,王治馨还以为自己不过是走走形式,即便被判徒刑之后也能够设法尽快出狱,所以在宣判时也看不出王治馨的紧张和害怕。和王治馨同时宣判的还有两位官员,都是因贪渎而被判刑。法官在宣读前两位官员的判决时,声音不是甚高,但是依然能够听清,其中一名判五年徒刑,另外一位判决十二年徒刑。但是当宣读王治馨判决时,法官的声音变低,不仅周围的人没有听清判决结果,王治馨也没有听明白。在退庭之后,王治馨还询问自己的律师,自己被判七年还是九年,可见在他心中,并不知道其性命已经危在旦夕。 但是最后为何折戟都肃政史夏寿康之手,被袁世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处死?王治馨贪渎案最终走到如此地步,大体上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遇到一个刚直清廉的都肃政史夏寿康,另一方面是袁世凯已经对王治馨心存芥蒂,心中存有将其除掉的心思,显然后者是王治馨速死的根本原因所在。 当时担任都肃政史的夏寿康是湖北武汉人,世家子弟,父子两代翰林。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中举人,次年中进士,入翰林院任编修。1907年,由学部派赴日本考察政治,接受维新思想。1909年湖北成立谘议局,当选为副议长。辛亥武昌首义第二天,参加了谘议局会议。湖北都督府成立,出任政事部副部长,后任都督府顾问。次年7月,任湖北民政司长,10月升任民政长。 夏寿康平素不喜交游,沉默寡言,为人刚正清廉。1913年调入北京,旋即就任都肃政史职。鉴于当时吏治废弛,贪污渎职行为横行,袁世凯要求其大力整治官制。夏寿康在任职伊始就风闻王志馨在担任京兆尹期间大肆收受贿赂,被当时众多人所诟病,但是因其与当时的国务总理赵秉钧关系密切,而且身居高位,没有人敢于弹劾其贪渎行径。夏寿康联合其他肃政史展开秘密调查,查证属实后形成报告上报袁世凯。 夏寿康弹劾王治馨的报告正好给了袁世凯一个绝佳的机会,因此才会出现王治馨贪腐案快速处决的一幕。袁世凯平生谨慎从事,而且,贪赃纳贿,本是北洋官场上司空见惯的事,袁世凯从来视若无睹,除非是有什么特殊的政治需要,才惩办个把县知事之类的小官以欺世盗名。例如,他于1914年9月,按所谓《官吏犯赃治罪条例》,曾下令把赃官刘鼎锡(直隶霸县代理知事)立予枪毙,但从来没有公开处决过次长级以上的赃官。而今他却忽然下令将王治馨处以极刑,这一举动自然使京城内外北洋派无不悚然。尽管袁世凯在事后对百官训话,要求切勿贪赃枉法,言到“顾念京外官吏如王治馨其人,未敢信为必无,毖后惩前,不可不引为大戒”。在外界看来,王治馨案只是一件袁世凯力图整饬吏治而打出的反腐重拳,其实真想未必如此。 袁世凯在另外场合所说的话暴露了其真实意图,袁世凯曾对左右说:“王某乃素为赵智庵(赵秉钧)赏识之人,且相知二十余年,不忍见其有此结局,惟案情重大,不得不以公义而灭私情。”袁氏的这句话前半段是真,后半段显然是敷衍之词。袁世凯一反常态地将王治馨处以极刑的重要原因就是王氏在宋教仁遇刺案中的言论触怒了袁世凯的逆鳞。 贪渎案后更有案 1913年4月,国民党总理宋教仁在上海车站被刺杀,表面上的行刺人是青帮大佬应桂馨,而幕后的策划联系人则是洪述祖。洪系内务部官员,而内务部长正是国务总理赵秉钧所兼任;洪述祖本人又与袁世凯有直接联络的关系,虽然这个谋杀案的主谋是应桂馨和洪述祖的嫌疑很大,但当时舆论纷纷质疑真正后台为大总统袁世凯和赵秉钧。 宋教仁被刺案发生后,当时的国会要求赵秉钧到国会澄清事实,赵秉钧以自己身为国务总理的身份不便前往,就委托自己心腹王治馨到国会去解释。没想到,赵秉钧所托非人,王治馨不懂形势,居然在国会乱发议论,才惹下了杀身大祸。 据资料记载,当时王治馨对国会议员说,赵秉钧和宋教仁之间因为政党内阁问题,关系颇为密切。宋教仁被刺之后,从嫌犯应桂馨那里搜出的证据牵涉到内务秘书洪述祖,应桂馨和洪述祖之间关系密切。因此袁总统不免怀疑赵总理,而赵总理因为洪述祖经常前往袁府,也不免怀疑是袁总统授意。只是在前不久的日子,袁总统和赵总理当面商议此事,方知彼此坦然无疑。 王治馨的这番话倒是在为袁世凯和赵秉钧辩护,但是随后的话却将一直试图置身于外的袁世凯拉进了宋教仁被刺案的漩涡。王治馨言到,宋教仁在被刺杀之前,洪述祖在一次说及总统行政多受掣肘,皆因反对党的政见不同,“何不收拾一二人来以儆其余?”袁总统答道,反对者既为政党,则非一二人,这样的办法实属不合。现在宋教仁果然被刺杀,难保不是洪述祖借此来迎合意旨之谋。王治馨还声称宋死,赵秉钧不应该负责,应另有其人。 王治馨的此番言论见报发表后,袁世凯当即勃然大怒:“如此措词,太不检点,王治馨可恶!赵总理何以任其乱说,登报后也不声明更正?”袁世凯的大怒可以理解,因为虽然王治馨好像是在为他辩解,但又把袁世凯和洪述祖说到一起,牵扯到宋案之中。另外王治馨为脱赵秉钧的嫌疑,完全将袁世凯给出卖了。这种仇恨和愤怒早就埋在袁世凯的心里。这样当夏寿康呈上王治馨的贪渎报告,袁世凯理所当然有借刀杀人之念。 表面反腐 暗藏政争 王治馨的言论是导致其杀身之祸的导火索,根本原因却在于袁世凯和赵秉钧之间的矛盾。 赵秉钧出身贫寒,清末曾任直隶保甲局总办,兼统巡防营,以“长于缉捕”闻名官场。1902年他创办保定和天津两地巡警,得到袁世凯赏识,由袁世凯奏保担任巡警部右侍郎,掌握该部机要大权和北京警政。他把侦探、巡警布置到各个角落,不仅人民受迫害,就是达官贵人的言行也都逃不出他的监视,甚至宫廷动静也在注视之列。所有情报都能及时送达袁世凯手里。 辛亥革命爆发后,作为北洋集团核心成员的赵秉钧随袁世凯入京,担任民政部大臣,协助逼宫和维持北京秩序,为袁氏效尽犬马之劳。尽管袁世凯将赵秉钧视为心腹,但是在袁氏的心中,赵秉钧不过是一介小吏,自己对他有知遇之恩,自然应该忠于自己,如果需要背黑锅的时候自然也要在所不辞。但是赵秉钧在宋教仁被刺案中的表现让袁世凯对其心生嫌隙。 在宋教仁遇刺后,赵秉钧极力表明自己与宋教仁关系匪浅,不可能指使人暗杀他。在北京的《新纪元报》上发表一段谈话,其中提到“我和钝初(宋教仁)一任内务,一任农林,以同僚而为至友,他住西直门外农事试验场,离城十里,有时天晚来不及出城,他总住到我家中,我们感情甚洽,无话不谈。他离北京南下时,欠了五千余元的债,都是我替他偿还的”。 甚至为了表示负责,赵秉钧屡次向袁世凯提交辞呈,这种不断置身事外的做法让袁世凯十分不满。加上王治馨在国会发表的言论中信誓旦旦地说赵秉钧不可能是幕后主使,而是另有其人。如果赵秉钧不是幕后黑手,那么显然舆论会将这个“黑手”放在袁世凯的身上,加上王治馨是赵秉钧的心腹,难免会让袁世凯认为王治馨在国会的一番言论是经由赵的授意。 袁世凯自然不会让赵秉钧如愿,而是百般安慰,将辞职改为给假养病,言外之意就是“你越想躲避,我越不答应”。 正在此时,凶手应桂馨在上海被一群流氓解救出来,当“二次革命”失败之后,应桂馨以刺杀宋教仁作为功劳向袁世凯索要报酬。应桂馨狮子大开口,索要“勋二位”和“现金五十万元”。在袁世凯不答应的情况下,应桂馨要挟宣告袁氏就是宋教仁被刺案的幕后主谋。袁世凯一怒之下下令暗杀应氏,就在应桂馨试图逃离北京的火车上,被军政执法处的侦探长郝占一和另一个侦探王双喜用电刀杀死。 当赵秉钧听到应桂馨在火车中被杀时,难免有兔死狐悲的感慨,因此当他获知应死讯时,不请示袁就发出缉捕杀死应桂馨凶手的命令,并在长途电话中向袁世凯抱怨:“应桂馨如此下场,以后谁还敢替总统办事呢!”这席话让袁世凯听了更加厌憎,本来在袁世凯看来,赵秉钧就应该出来主动承担责任,却屡屡想明哲保身,现在又因为应桂馨之死口出不满。此时的袁世凯已经对赵秉钧起来杀心,袁氏佯装不知此事,并表示要尽快通缉凶手。在此之后,接受赵秉钧的辞职,调任直隶总督。 时隔不久,袁世凯的第一号亲信,北洋系的智多星,清末民初政坛怪杰赵秉钧,竟在天津督署内中毒,七窍流血而亡,他死时才51岁。坊间怀疑是袁世凯为了杀人灭口。 赵秉钧的死也让王治馨失去了最有力的护身符,随之而来的王治馨贪渎案被杀不过是袁氏秋后算账,清除赵秉钧势力的后续而已。 一场腐败案掺杂了太多的政治恩怨,除了腐败这个标签之外,留下更多的只是对案件背后众多原因的猜测。此案过去将近一个世纪后,山东发现了王治馨的墓志铭,其内容虽然简短,但记载了王治馨一生所经历的重大事件,唯独对于被处死刑一事,只用了四个字:“天靳其命”。■ 责任编辑:张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