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云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一等功
杜云于1998年9月转业到秀峰区检察院工作,曾在审查批捕、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等多个岗位工作。特别是到自侦部门工作后,他先后主办及参与办理案件20余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办理的反贪案件被评为全区、全市“十大精品案件”。由于工作出色,他先后荣获“秀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市检察系统首届“十佳业务能手”,全区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等多项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
2008年底,杜云被确诊患上了肺炎、肺水肿等疾病,但他仍坚持带病工作,直至2009年6月18日因病晕倒在工作岗位上,被紧急送进医院抢救后确诊为肺癌晚期。目前,他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在昨天的表彰大会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少康说,杜云同志是新时期检察官的先进典范,是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的表率,是当代人民检察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楷模。他号召全区检察院广大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向杜云同志学习。
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潘永建说,杜云的先进事迹集中展示了新时期检察官勤奋敬业、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一心为民、淡薄名利、无私奉献的职业操守和良好形象,生动诠释了一名中国检察官、一名共产党员的人生意义和生命价值。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蒙永福等出席了表彰会。
表彰会结束后,张少康到医院把一等功证章及证书授给杜云,鼓励他树立信心,战胜病魔,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