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5 年(光绪十一年),清廷任命刘铭传为首任台湾省巡抚
1885 年(光绪十一年),清廷任命刘铭传为首任台湾省巡抚。刘铭传在台湾任职期间,修建铁路,开煤矿,创办电讯,改革邮政,发展航运事业,促进台湾贸易,发展教育事业,促进了台湾近代工商业的发展,台湾防务也日益巩固。清廷加刘铭传兵部尚书衔,帮办海军军务。
1890 年(光绪十六年),刘铭传因通商口岸税务问题上与外商交涉及基隆煤矿招商承办等事,遭到顽固派官僚的激烈反对和清廷的严厉申斥,忧病交加,被迫向清廷提出辞呈。次年清廷准其辞职。刘铭传怀着忧郁之心乘船离开他苦心经营7年之久的宝岛。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后,清军溃败,清廷令刘铭传出山,刘因病重辞命。不久,《马关条约》签订的消息传来,刘铭传得知自己一生中花精力最大创置的台湾省被割让给日本,忧思郁结,口吐鲜血,于光绪二十二年一月十二日在六安刘新圩病逝。 赠太子太保,谥壮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