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波同志1955年荣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
回国后,刘波同志历任六十三军政治部组织处处长,北京军区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六十三军一八九师政治委员,北京卫戍区政治部主任,江西省军区副政治委员,陆军第三十一军副政治委员、政治委员,福州军区政治部主任等职。在长期的军队领导岗位上,他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我军政治工作原则,大力加强部队思想政治建设,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为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倾注了大量的心血。1982年10月至1985年6月,他在担任福州军区政治部主任期间,始终坚持工作的高标准,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组织部队开展《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宣传学习,经验做法被总政转发;注重按照“四化”方针建设干部队伍,较好地解决了各级班子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和专业水平偏低等问题;大力加强干部队伍科学文化教育,提前一年半时间完成了总政规定的干部普及文化教育任务;注重抓基层打基础,培养了一批基层建设先进典型。离职休养后,他仍然关心党、国家和军队建设,积极为军区部队建设献计献策。刘波同志1952年荣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二级独立勋章、三级国旗勋章,1955年荣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1988年被授予独立功勋荣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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