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1日,王智芬在工作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身负重伤,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
王智芬,男,汉族,1974年4月出生,1997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一级警督警衔,生前系四川省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二级警长。
该同志从警27年,长期奋战在公安基层一线。工作中,他勤勉尽责、无私奉献,共参与交通安保勤务工作380余次,“护学岗”“高峰勤务岗”1700余次,查处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56万余件,劝导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82万余起。2024年2月21日,该同志在工作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身负重伤,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2024年2月23日,彭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该同志曾先后荣获嘉奖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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