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毓麟的生前死后
翁毓麟的生前死后
【我的国家MALAYSIAS/庄华兴专栏】马华公会创党元老之一奥马翁毓麟于7月1日因老病与世长辞,终年92岁。由于他生前皈依回教,死后安葬于国家英雄陵,这种高规格礼遇,连享有马英两国最高双爵位的马华公会创党人陈祯禄都不得不自叹不如。在今时今日,这种礼遇不无特殊的象征意义。因本文主旨不在评比国家对领导人丧葬排场的安排,兹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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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公会推动全国公民权运动,会长陈祯禄向华裔社团的一千多名代表发表演说,坐在其左边的正是当时担任劳工和福利部长的翁毓麟,以及内政和司法部长恩仄苏来曼。(资料:马华公会网站) |
华人俗语有云:盖棺可以论定,翁毓麟既为马华公会创党元老,又被誉为独立建国功臣,今天论其功过,恰是时候。所谓虎死留皮,人死留名(不巧马来民族也有一句“象死留牙,虎死留纹”),纵览媒体上有关他的文字,真可谓洋洋大观。
英文和马来文博客和评论人对他尤其推崇备至,称他为“真正的马来西亚人”(a true Malaysian)、“最后的独立斗士”(the last independence fighter)、“真正的爱国者”(a true patriot);东姑在世时称他为“我亲密的战友”(my comrade-in-arms),而前首相马哈迪也特别撰文悼念,称他为a true Malaysian。《每日新闻》则称他为独立斗士(Tokoh Pejuang Kemerdekaan),更有英语时评人称他“真正的马来西亚的土地之子”(A real true son of the Malaysian soil),从字面揣测,大概是“如假包换”的意思。但令人纳闷的是,马华公会的反应竟出乎意料的平淡,7月1日马华公会网页上仅发布了总会长蔡细历一则简短文告和一篇翁氏简历,未有后续文案。
如果与2004年表扬党元老比较,实有天渊之别。当时马华公会总会长黄家定及署理陈广才为年迈的翁毓麟献上礼物时,那种诚惶诚恐的表情和身旁几位女士灿烂的笑靥形成强烈的对比。政治人物是天生的演员,这句话一点都不假。如今人事已非,人面桃花不再,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翁毓麟仍然是马华公会元老,若他地下有知,必感叹为何我党同志竟至待我如斯。
奠定族群式政治结盟
翁毓麟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事,莫过于他促成李孝式和巫统吉隆坡选委会主席——也是他在维多利亚书院的同窗好友——雅赫雅拉萨(Datuk Yahaya Razak)的会面。双方达致协议,在参与1952年吉隆坡市议会选举时,互不攻打对方城池。而其时陈祯禄父子和总秘书杨旭龄倾向于支持由翁嘉化领导的马来亚独立党(Independence Malaya Party),可见雪州马华公会并不完全听命于党中央,至于翁毓麟和李孝式为何与母体“分道扬镳”,值得史家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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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毓麟在首届内阁中受委担任邮电部长。(资料:马华公会网站)(《独立》编辑注:图中“朱运行”有误,乃为“朱运兴”) |
在这场地方选举中,马华公会和巫统以此松散结盟初尝胜果,取得十二席中的九席。这一场按照族群分际合作的政治结盟奠定了1955年的联盟参选模式,蔡细历据此推崇他“奠定了两党领袖之间的互信基础及我国未来的政治格局”。这种以族群为基础的政治结盟在第一届全国普选中取得空前胜利,把翁毓麟置于这段历史进程加以考察,可以让我们看到更多值得思考的问题。
首先是各族群仍未有准备接受跨族群的政治合作模式,但同时也揭示马华公会和巫统之间的微妙关系。一直到1969年第三届全国普选,马华公会因悖离自身族群的意愿,终于面对重挫,在参选的33席中仅得13席。在这非常时期,翁毓麟出使国外,究竟是出走抑或被流放?作为马华公会领袖,在经历了五一三事件以及拉萨及其继承人推行的土著至上政策,翁氏做了什么、说了什么,凡此种种都是评价翁氏的重要依据。
仰赖与巫统关系
翁毓麟虽为内阁常青树,但其位置却相当微妙。从1955年首任内阁至1973年共19年间,他前后担任四个部门的内阁部长。但除了交通部(1956-57)位居权力要津以外,他出掌的其它官位可说是二线部门的阁员。1962-1973年间,他甚至被委任为“凡事皆管”的首相署不管部长(英文名称为Minister without Portfolio,中文译名也实在太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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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毓麟(右)在1962年至1964年出任驻联合国常任专员。(资料:驻联合国专员网站) |
跟他的马华公会同侪如李孝式、梁宇皋、陈修信等所掌握的政治资源实有差别,若拿他和出任教育部副部长的朱运兴相比,翁氏的政绩明显乏善可陈,更别说对社稷有什么贡献,严格说,他只是一名称职的官僚。
出任不管部长期间,他真正的任务是出使美国(1962-1972)、巴西(1962-1967)、驻加拿大最高专员和驻联合国常任代表四个职位,政治事业基本上已走到尽头。惟他并没有从政治场域退下的意思,1973-1980年,他仍接受委任,担任下议院议长长达八年。他在政治生涯末期依然能“回光返照”,与其说他倚赖党内实力,不如说他凭个人与巫统领袖的关系更为贴切。
东姑曾在翁家厨房亲自弄英国约郡布丁请翁氏品尝,两人的关系由此可见一斑。1961年决定皈依回教时,他第一时间通知时任副首相的拉萨,直至1964年才正式向外发布消息。纵观其一生,或许可以这样说,翁毓麟属于国家的资产多过马华公会的资产,而国家资产又操控在老大巫统手中,这弔诡的事实也是毋庸置疑的。
难与华社结合
对华社而言,在华文教育未得到平等对待之前,国家和族群的分界仍然是必要的。翁氏重视个人荣辱甚于社稷的付托,因此其一生荣誉自然难以与华社结合。翁毓麟投靠巫统的另外一个原因,跟他在党内权力博弈处于下风亦不无关系,尤其在六十年代初以李三春为首的少壮派崛起之后,他的地位更加岌岌可危。问题是:在族群政治格局下,他如果不再是马华公会的资产,他还能自称代表华人么?
五十年代,林连玉(左图)因捍卫华文教育和马华公会曾经有过密切的联系(更贴切说应该是对陈祯禄的信任而与马华公会结盟),从这层关系中,林公对当时马华公会多位领袖有相当直率的评断。有关翁毓麟参与制订马来亚宪法草案一事,林连玉对他的评语是“只有奴颜婢膝,献媚求荣。是以巫人方面,予取予携,无不如意。本来依照宪制调查团的意见,已经为华人所不满了。而经过翁毓麟协议的宪法,更加糟糕。”(参林连玉《风雨十八年》(下集),页13)。
这就是后来促成华人社团争取公民权大会工委会派代表赴伦敦请愿的主因之一。在党内权争中,他对付李孝式的种种手段,以及在林苍佑领导马华公会时,他和陈修信如何借外力(即巫统)把林苍佑架空,史籍都有记载,无需在此赘述。
促成马华附庸角色
约言之,马华公会作为巫统的附庸也是由翁陈帮(另外一位是陈东海)一手促成的。由此可知,林连玉把翁陈喻为依附巫总(即巫统)的“投靠派”、东姑的“忠实傀儡”(同前,页122,123)并非无的放矢。
晚年接受媒体访问时,翁氏毫不讳言道:我的人生无疑是幸运的……我没有任何敌人,我有很多朋友以及美满的家庭。(My life has been rather blessed...I don't have any enemies, I have many friends and I have a wonderful family.)
诚然,对他个人而言,他是幸运的——名誉、地位都有;但作为公众人物,且号称代表华人,以捍卫族群权益起家的政党领袖,他这样的人生证言,听来不免有些刺耳。也许他认为政治人物的行动可以和民众的悲喜、命运分开吧。愚鲁如我者,又何必吹皱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