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谁之过
这场灾难对于普通黄岛居民来说,是一场无妄之灾;但灾难发生前长达七小时的时间窗口内,无论是涉事企业中石化还是青岛当地政府,均未采取疏散人群、交通管制等必要的应急措施。
七个小时,对避免一场灾难来说已足够,至少可以最大程度减少灾难后果。如果最初漏油及原油进入污水管等信息被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及时采取交通管制、疏散人群等应急措施,惨剧一定不会有如此严重的后果,甚至可以避免发生。
没有采取应急措施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涉事企业中石化虽然在事故发生之初即打110报警,但并没有向地方政府应急部门反映情况,以致地方政府错过启动应急措施的时机;二是中石化做了报告,但中石化和地方政府均未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故而未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从管道漏油到进入污水管道,引发爆炸,以及污油入海引起大火,这一连串事件的发生,当事各方严重缺乏预判和协调机制。
另外,事故中的危险输油管道,其危险虽然是一朝发生,但之前已有漫长的积累过程。27年前的城郊管道,如何随着城市扩张成为城中管道?在此过程中,规划部门、安全监管部门是否存在失职之处?
黄岛事故或许值得中国多数城市警醒,随着城市化进展,中国众多城市的化工企业区,地下输油、气、化工气体管道,已经与城市主体甚至居民区纠缠在一起,像黄岛此次事故中的危险诱因,在许多地方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