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民生平表
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成秀才。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与林纾、魏易等主编《译林》月刊。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译成《西方东侵史》一书。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入杭州东文学校,毕业后赴日本早稻田大学攻读政治、法律,曾任留日福建同乡会会长。
宣统元年(1909年)毕业回国,任福建省谘议局书记长、法政学堂教习及教务长。后自办私立法政学堂,任校长。
宣统三年(1911年),代表福建省参加南京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
民国元年(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成立,长民任内务部参事、法典委员,并被推为闽省代表,参与制订《临时约法》。
同年2月,与程德全等组织“统一党”,后与张謇等组建“共和党”。参议院北迁后任秘书长。翌年,当选为第一届众议院议员,任秘书长兼宪法起草委员。
民国3年,任政事堂参议、参政院代理秘书长。后“共和党”与其他保守派合并为“进步党”,任政务部部长。
民国4年起,历任国务院参议、法制局局长;
民国6年7月,任段祺瑞内阁司法总长;翌年,任总统府外交委员会委员兼事务主任;后任国联同志会理事。
民国9年,偕女周游欧洲。赴英国伦敦,与梁启超等倡组“讲学社”。
民国10年5月,被推为中国首席代表出席世界国联总会。10月回国。
民国13年,任福建大学校长。
翌年5月,任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长。后入奉军郭松龄幕,参加反张作霖战争,在苏家屯为流弹击中身亡。
长民文章、书法皆佳。著有《铁路统一问题》。所藏“双栝庐”图书,赠予乌山图书馆。女林徽因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