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冤案江国庆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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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孝行天下 ]创建于2011年10月19日

台湾错杀了人,如何纠正---江国庆案

发布时间:2011-10-19 17:17:21      发布人: 一米阳光
 内容提要: 民间团体与监察部门接力,未让死者家属声音沉没;司法部门迅速启动纠错机制,伸张正义的每一步都要符合正义要求;“以命偿命”逻辑若是不可挑战,国家机器错杀的死刑犯由谁偿命?是犯错的办案人员、检察官、法官吗?

  十五年前,20岁的台湾士兵江国庆因一起军中幼女奸杀案被枪决,十五年后,疑似“真凶”现身,沉冤昭雪。

  2011年9月14日,江母王彩莲手握无罪判决书,站到儿子牌位前,告知正义终于到来。此前一天的上午,台湾北部地方军事法院经过再审,改判江国庆无罪。

  平反之余,检讨、反思、问责未被忽略。军方前任和现任高级官员承认失职,“总统”马英九亲自上门慰问。

  民意杀人

  1996年9月12日,台北军营中一名幼女遭性侵犯后被杀害,震惊全台。重压之下,不出一个月,士兵江国庆被捕,军方宣布案件告破。

  但故事有另一版本。在监狱会面时,江国庆向其父江支安坚称自己没有杀人,只因遭刑求被迫认罪,除长时间审讯,他还被迫观看女童尸体解剖录影,并在长官的指导下到现场“演出”犯案过程。

  背负儿子杀人骂名,江父独自一人四处喊冤,但很少有人相信“凶手”一方的说法。

  “江国庆被枪毙,民心大快,大家都觉得受害女童在天之灵得到安抚,谁都没料到背后可能存在冤情。”时为《中国时报》社会新闻组主任的杨肃民说。他观察到那时的舆论几乎一边倒地希望凶手迅速伏法。

  此案其实曾出现一丝转机。时任“立法委员”的张俊宏听完江父陈述,召开记者会,指此案存在重大瑕疪,呼吁法院重审此案。

  尽管当时军队内部法院被认为不独立,但“国防部”高等法院的法官还是以证据不足和江国庆被逼供为由,于1997年3月撤销判决发回重审。

  这一决定一度令张俊宏和江家看到希望,张俊宏对当时的记者说:“我深切期盼江国庆事件揭开台湾的军法,乃至于司法的独立时代。”

  结果完全相反,此案成为台湾司法界的耻辱。法院重审再判江国庆死刑,并在不到两个月内匆匆执行枪决。媒体描述,青年死时双目圆睁,死前留下一份“狗官”名单,声称要化身厉鬼洗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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