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慈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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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人员阻止醉汉打摩的司机被殴致死(图)

发布时间:2010-07-31 16:23:02      发布人: 孝行天下

    2010年07月31日02:27  华商网-华商报

    法庭上,马慈义的妻子悲愤难忍不停哭泣 本报记者 李晖 摄

    本报讯(记者要露滋)“住手!他是个残疾人,别再打了。”一句善意的劝解,竟招飞来横祸。昨日,被告人刘军民被押上法庭,死者马慈义的妻子悲愤难忍,伏案大哭。

    将人打昏还踩踏其头部

    据公诉书指控,今年2月24日下午3时30分许,44岁的华县男子刘军民与朋友一起喝酒后,步行至西安市莲湖路西安市公路局门口,在乘坐三轮摩托车时,与残疾人车主发生争吵,并对车主进行殴打。正在公路局值班的保卫人员马慈义见状,上前制止刘军民,让他不要再打。“你谁呀,关你啥事!”面对马慈义的劝告,刘军民没有听,对着马慈义的面部打了一拳。

    遭殴打后,马慈义返回值班室,拿出警棍,两人打在一起,刘军民用拳在马慈义面部击打,致其倒地昏迷,后又在其头部踩踏。马慈义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马慈义为脑损伤、颈部损伤合并冠心病死亡。

    “不能因为醉酒减轻刑责”

    公诉方所出示证据中,有一份刘军民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他在供述中称,自己当时只是见人打架,并没有动手打人,后来就被带到派出所了。“我当时喝多了,只记得有人打了我,不记得我打了人。”法庭调查时,刘军民只简单讲述了争执中马慈义身着黄色上衣用橡皮警棍打他和马慈义倒地后他踩了对方肩膀一脚的片段。对于“马慈义为何会倒地”等关键问题,他始终称:“事发前喝了七八两白酒,记不清了。”

    公诉方认为刘军民“避重就轻,未如实供述”,随即向法庭出示了大量目击证人的证言,其中有马慈义所在单位的两名保卫人员、三轮摩托车主以及与刘军民同行的女同事等几名证人的证言,相互印证了刘军民先与残疾人车主发生争执,后因马慈义劝说,又对马慈义进行殴打的犯罪经过。打完人后,刘军民欲离开现场,受到在场群众阻拦。当天下午3时55分左右,警方赶到现场。

    刘军民的辩护律师提出,案发时刘军民在醉酒状态,其主观控制意识较弱,主观意识较小,请求从轻判决。“醉酒不能作为减轻刑责的理由。”法官当庭表示,合议庭对此不予采纳。在大量证据面前,刘军民最终在法庭承认了自己打人的事实,但他辩称,确实是自己记不清了,并不是要掩盖事实。

    法庭特别指出,作为证据所提交的法医鉴定,并未明确表明:马慈义是因遭到殴打致冠心病突发死亡,还是因头部和颈部被外力所伤造成死亡,而这将影响到法庭对被告人的量刑。

    死者家属提出60万民事赔偿

    公诉方诉称,刘军民因琐事殴打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受害人的妻子和两个女儿,作为附带民事原告向法院提出依法判令刘军民立即支付医疗费、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60万元。被告方表示,愿赔偿死者家属损失,并就具体赔偿金额与死者家属进行协商。昨日庭审结束,法庭未作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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