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大庆英烈事迹
| 英烈简介: |
| 崔大庆,汉族,党员,1981年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丰台公安分局丰台镇派出所副所长。1995年3月11日牺牲,年36岁。革命烈士、一级英模。 |
| 英烈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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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分局丰台镇派出所崔大庆事迹材料
崔大庆,男,1959年10月4日出生,河北省丰润县人,1976年8月毕业分配到丰台公安分局,生前任丰台镇派出所副所长(正科级),一级警司警衔。1995年3月11日凌晨4时30分在抓获重大杀人抢劫犯时,被歹徒开枪击中头部,经抢救无效,英勇牺牲。牺牲时年仅36岁。
崔大庆同志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在派出所工作,曾任户籍内勤、外勤、治安民警,1991年任丰台镇派出所副所长。多年来,崔大庆同志对党忠诚、热爱公安工作、尽职尽责、严格执法、恪尽职守。因工作成绩突出,于85年被评为新长征突击手,85年至94年受分局嘉奖6次,94年被评为廉政勤政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88年荣立集体三等功,90年荣立集体二等功。
1995年3月11日凌晨4时许,在侦破一起杀人案件中崔大庆同志接到分局刑警大队要求配合的通知后,亲自带领7名干警到案件知情人赵春利的住地对其进行传唤。传唤时崔大庆发现另一居室有一男一女睡在同一张单人床上,意识到二人可能与本案有关,即让两民警看着他们穿好衣服,带回派出所审查,后与民警甘雷带赵春利下楼,交给防暴队员看管,反身与甘雷接应在楼上的民警。刚进楼门口,楼上民警在喊:“抓住他,他手上有枪”。崔大庆、甘雷听到喊声立即冲到楼上堵截,罪犯见有人冲了上来,朝民警开了一枪,崔大庆、甘雷毫不畏惧,扑上去与罪犯奋力搏斗。罪犯在挣扎中又开了两枪,一枪击中甘雷左臂,一枪击中崔大庆头部。后罪犯被甘雷扑倒在地,甘雷与赶来的民警一起将罪犯抓获。崔大庆同志当即被送到丰台医院抢救,因重度颅脑损伤,抢救无效,英勇牺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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