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平坚持喊冤 三次判决两次重审
在狱中,陈新平坚持喊冤,并多次以死要求有关部门重新审查该案。陈的家人奔波上访。陈的老父亲甚至曾试图喝农药、跳桥自杀。
2009年,湖南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书,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次年4月14日,湖南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发回益阳市中院重审。当年10月20日,益阳市中院二次判处陈新平无期徒刑。这次判决中,陈新平情绪激动,当庭撞墙,头破血流。
2011年8月30日,湖南省高院第二次将案子发回重审。去年4月10日,经历长期绝食后,陈新平被取保候审。
今年9月13日,益阳中院重新审理认定,该案除了被告人的供述外,没有其他证据与其相互印证、间接证据亦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认为陈新平故意杀人的证据不足,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宣布陈新平无罪。
该案审判长赵俊接受新京报专访时说,该案严格按照新刑诉法的规定、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判决。他说新刑诉法提出了更高的证据标准,这也要求公检法机关在司法过程中转变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