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一生中的大事
日伪时期1943年在郑家屯火车站时担任过邻导班长,1944年在坦途火车站任站长时,加入过家礼教,在日寇投降后至解放军接管前参加过镇里组织的维持会,并接受其交通部长的任命。1946年在镇东站时加入过一贯道。本人虽然都没有参与其罪恶活动,但成为历史污点,授人以柄,为解放后肃反被查,及其后的悲剧人生埋下了祸根。
解放战争期间1946年12月进入西满铁路局第四期职工学校政训班脱产学习。通过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革命理论,接受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提出了入党申请,并于1949年3月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在路局工作中曾先后立过小功3次,还带领集体立过大功1次,1948年五一被选为局劳模、总局先进工作者。在街道兼任居民组长,下班后宣传、组织群众做军衣、军鞋、炒炒面、晒干菜支援解放军。
解放初期,在任铁道部商务局运条科科长期间,整顿、建立、健全和统一了全国铁路货运规章制度,并起草了铁路货物运输条例(草案),为新中国铁路货物运输规章制度奠定了立法基础。是新中国铁路货运规章的主要奠基人之一。
1953年随同中国铁路代表团赴苏联,参与签订中苏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及国际铁路联运协定。
1952年在铁道部被评定为国家13级干部。
1955年6月铁道部肃反运动开始时,被以“反党集团”立案批斗,于1957年2月8日作出“一般政治历史问题”,“不予处分”的结论,于2月16日宣布解放。
同年6月在反击资产阶级右派分子进攻的政治斗争中又以“历史反革命”嫌疑再次被批斗。1958年2月被定为二类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给本人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降为农工,送到北大荒853农场监督劳动三年处分。于1960年9月在农场第一批摘掉了右派帽子,回京。次年3月,被调到牡丹江铁路局货运处任货运组织员,为一般干部。
1966年6月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再次以“历史反革命嫌疑”和“摘帽右派”被揪斗。1979年2月平反,承认右派是错划,予以改正,恢复政治名誉,恢复党籍,恢复13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