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钱,你找别人借去吧!
18岁小伙廖珍平自杀引发的思考
作者:戈海 红网 2010年09月16日
18岁小伙廖珍平骑车在北京丰台区撞伤老太,写下3万元医药费欠条后自杀身亡,他在遗书中留言称“无钱以命还债”。事发后,小伙父母起诉老太的5名亲属,称儿子被逼身亡,索赔76万余元。被告方认为,其与死者自杀无关,不应担责。14日此案开庭,未当庭宣判。(9月15日《新京报》)
这是一件挺令人伤感的事儿。小伙子自杀时只有18岁,正是花季雨季的年龄。虽然已经开始外出打工,但是看过照片的人绝对不会怀疑这是个还没长大的孩子。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究竟承受着怎样的心理煎熬无人可以知晓,但当他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之后,却给世人留下了一连串的问号。这些问题使得人不得不再次审视这个社会。
正如许多网友所问:究竟是谁把这个即将开始真正的人生的孩子给抹杀了?在新闻的跟帖当中,有批评老太太儿子的,也有批评少年的父母的。就事件本身而言,批评其父母或是老太太的儿子都有理可循,毕竟在一定程度上而言,他们都或多或少地充当了少年自杀的推手。据说在撞人后,曾有五个人到廖家要钱。而当其父母得知儿子闯了祸之后也是对少年打骂相加。这实际上已经在少年撞人之后的心理创伤之上撒了一把盐。
不过,还有一点值得深思的是为何3万块钱就会给廖家人和廖珍平带来如此的压力,甚至廖珍平会不堪压力选择自杀?这其实与廖珍平所处的社会环境以及他在这个社会的经济水平有关。在富裕人群看来,3万块钱不算多。而在廖珍平这样的打工家庭眼中,这是一笔巨款。从老太太一家和廖珍平一家如此看重3万块钱就知道他们都不是富裕之家。而不富裕导致的结果就是来自老太儿子的压力和来自父母的气愤都需要18岁的少年一个人扛在肩上。可是廖珍平毕竟只是18岁的少年,怎堪承受如此重负?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下曾经轰动全国的杭州富家青年飙车撞人案。由于当事的两个人所处的不同背景和生活环境,结局相差之大可谓天与地。当时,在杭州案发生之后的现场,曾出现过一些至今提起来还会让人觉得愤慨的画面。几个飙车的青年当得知自己的伙伴撞死人之后,第一反应不是害怕,而是不以为然,他们认为这事拿钱就可以摆平。此事最终的结局是飙车撞人的青年被判了3年。与之相比,廖珍平“以死还债”的结局所展现出的更多是弱势群体对这个社会的无奈。或许可以想象一下,若廖珍平一家也是富裕之家或者最起码是中产阶级,廖珍平最后的结局一定不是这样。
从这一层面来讲,廖珍平的自杀不只是其家人的不幸,更是这个社会的不幸。因为廖珍平的遭遇实际上反映出一个处于社会底层的群体,面对突发事件时总伴随着无奈。原本骑车撞伤人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当事双方也可直接坐下来商讨一番赔偿措施。可是就是这样简单的事换到底层打工者的身上,那就是要命的活了。正如一位网友所言:穷人的悲哀,有钱人撞死人用钱买命,穷人撞伤人用命还债!
而不同的社会群体面对类似问题,所采取的不同方式同时也说明这个社会必定有某些机制亟待改变。这些机制改变包括解决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基本公平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等。但到目前为止这还是令人比较失望的地方。或许,还会遇到这样的悲剧。你相信吗?
在与同事的合影中,高瘦的廖珍平抿着嘴、目光含笑,带着稚气的脸上透着一丝成熟。2009年9月15日,18岁的廖珍平留下遗书后自杀,今天恰好是他去世一周年的忌日。
廖珍平是在骑电动车撞伤一位老太太后,服敌敌畏自杀的。他的父母认为,是老太太的5名家属用挟持、威吓的方式索要赔偿款,逼死儿子的,他们因此起诉索赔76万余元。
昨天,丰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方不同意赔偿,并认为是廖珍平的母亲在出事后打骂孩子,给了孩子太多压力,导致惨剧发生。
死者父母未到庭
昨天上午9时30分,廖珍平父母委托的代理人车向前独自一人坐上原告席,死者父母并未出庭。
车向前说,在承受丧子之痛后,廖珍平的父母因伤心过度,一直情绪不稳。为了防止廖珍平21岁的哥哥去找对方理论,父母将儿子送回了老家。跟随车向前一起出庭的,只有廖珍平的一些亲属。
被告席上是被撞老太太的儿子王某和代理人,其他4名被告没有到庭。
庭审开始后,车向前宣读了起诉书,廖珍平的家人认为交通事故发生后,5名被告为了追讨伤者的医疗费,采取非法方式挟持廖珍平,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继而施以威胁恐吓,造成廖珍平不堪忍受压力、服毒自杀的后果,5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告方不同意赔偿。他们的代理人苗女士认为,原告起诉与事实不符。她否认王某等人挟持廖珍平,认为他们索取医药费是合法行使财产权。3万元赔偿款也不是王某等人狮子大开口随便要的,而是廖珍平和王某一起去医院询问得知的。苗女士说,原告方没有证据证明王某等人对廖珍平存在威逼恐吓,他们所要赔偿款的行为,与廖珍平的死亡无因果关系,希望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
法庭上,多份证人证言再述了廖珍平从撞人到被发现死亡的经过。谁该为他的死亡担责是整个庭审的焦点。
骑车撞人负全责
据廖珍平家人介绍,孩子的名字是爷爷给起的,平,寓意平安。
1991年7月23日,廖珍平出生于四川省大英县一个山村,其父母早年来京打工。廖珍平上中学时到北京读打工子弟学校。毕业后,他在姑父的帮助下,在房山一家饭店当服务生。后来,他被厨师看上,开始学徒做厨师。
去年9月初,廖珍平离开房山,回到了父母暂住的丰台区郭公庄,并在附近一家饺子馆当厨师。同年9月13日早上7时30分许,廖珍平骑电动自行车去饺子馆上班。出门没几分钟,他就给母亲打电话说:“妈,我撞人了。”
廖珍平撞的是一位70多岁的老太太,老人的儿子王某说,当时老人去公共厕所,结果被撞断了骨头。
得知儿子撞人,廖珍平的母亲但启英骑车到了现场,当时,伤者已被救护车拉走。但启英说,交警让她去医院看看伤者,她说身上没钱,就回家了。廖珍平则和伤者家属一起去了交警队。最终,廖珍平被认定负事故全责。
伤者家属要3万
据但启英说,当天中午11时许,廖珍平带着几名伤者的家属回家。儿子哭着说:“妈,你给我3万元钱。”但启英回答说:“哪有3万啊,我从没见过那么多钱。”儿子又说:“妈,你就借我3万。”但启英说:“人家要多少你就给多少啊?”
但启英说,自己对3万元的数额提出异议后,伤者的家属破口大骂,吓唬她不给钱就把儿子的腿锯断。随后,儿子带着伤者家属去向老乡借钱,钱没借到,儿子被对方开车带走。
对于这个过程,被告方提出异议。王某说,从交通队出来后,廖珍平和他们去了医院,问了大夫关于伤者手术费的数额,随后到廖珍平家拿钱。当时,廖珍平的母亲听到要3万元,便一下子站起来,一边打廖珍平一边说家里没钱,并对王某等人说廖珍平不是她儿子,说廖珍平已经18岁了,不管了,还往外推廖珍平,让他滚。王某说,他们没有打骂廖珍平,因为没借到钱,他们就一起离开了。
廖家房东的儿子说,当天他听到廖珍平的母亲大声说,“我没钱,你找别人借去吧”,并称自己看见廖珍平哭,他妈给了他一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