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珍平父母认为儿子是被对方逼死而起诉索赔76万余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侦查,廖珍平为服毒自杀。廖珍平死亡前与王满生之母确系发生过交通事故,王满生要求廖珍平赔偿3万元损失确有依据。廖珍平母亲但启英在事故发生后对廖珍平采取冷漠的态度,使得刚满18周岁且无赔偿能力的廖珍平处于无助状态。同时,有证据证明在廖珍平与王满生等人一同借钱及协商解决赔偿问题过程中,王满生等人未对廖珍平实施过殴打等暴力行为。廖珍平父母没有证据证明王满生等人采取了非法挟持行为,造成廖珍平不堪忍受压力、服毒自杀的后果。法院一审判决,无法证明廖珍平的自杀是受逼迫,驳回了死者父母的诉讼请求。
在庭审中,廖珍平的母亲对于一审判决中的“打骂廖珍平,让廖珍平自己找老乡借钱”表述提出了异议。她的代理人认为,廖珍平撞伤王家老太后,王家兄弟王满生等人向廖珍平追讨三万元医疗费的行为是非法行为,交通事故事发当天交管部门尚未作出事故认定,在事发当日,王满生等人只是从医院获知了老人需要3万元医疗费的信息后就向廖珍平追索,并没有法律依据。另外,对于廖珍平死前是否受到胁迫,代理人表示,廖珍平为了3万元跪在母亲面前苦苦哀求,原因就是王满生等人对孩子进行了威胁和恐吓,使得孩子对不好结果的发生深信不疑,因此,王家兄弟主观上有过错,应对廖珍平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本案将于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