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吴宗谋的死亡,王子发自2001年10月11日就失去了人身自由,被判处死缓更让他近乎绝望。
2007年2月5日,正在监狱服刑的覃汉宝主动向管教狱警自首称,是他杀死了吴宗谋,刺伤了王子发。
覃汉宝,东兰县人,因犯抢劫罪被东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从2005年4月18日至2009年4月17日,被关押在广西罗城监狱。
针对覃汉宝交代自己的余罪,2007年2月5日,罗城监狱三监区的两名狱警制作了询问笔录。 笔录中,覃汉宝交代了自己行凶的过程:
2001年9月19日晚11时左右,覃汉宝和朋友一起喝酒后回家睡觉,但怎么也睡不着,听到离家四五十米远处的吴宗谋在自家门前乱骂。“他这个人经常酒后乱骂人,我估计他当日又喝醉了。”覃汉宝如是交代。听到骂声后,覃汉宝很恼火,当时就想去收拾吴宗谋一下。为了避免惊扰家人,覃汉宝从自己住的二楼的后窗慢慢爬下去。他当时拿了一把改制过的一尺长的水果刀。
在2007年2月7日罗城县人民检察院的一份讯问笔录中,覃汉宝这样解释他拿刀的理由:当时想劝吴宗谋回去,如果他不听劝发酒疯起来,我就可以用刀防身或教训他。 但覃汉宝的劝说没有效果,吴宗谋反而辱骂覃。覃汉宝随后以口渴为名要水喝,吴宗谋递给了他一杯酒,覃汉宝一喝发现是酒,很生气,把酒吐在地上,马上让吴带自己到厨房找水。“到了厨房,我就用那把水果刀朝他腹部捅了许多刀,具体几刀记不清了。”
覃汉宝交代,因为吴宗谋喝醉了,没什么反抗。 捅伤吴宗谋后,覃汉宝从厨房出来,发现还有一个人在床上睡觉(即王子发),但覃汉宝并不认识此人。由于当时害怕事情被人发现,覃汉宝立即拿刀朝王子发的腹部捅去,刀不知怎么捅不进去。王子发惊醒后和覃搏斗并夺取了水果刀,搏斗时,覃汉宝左腋下部被划伤。 僵持中,王子发对覃汉宝说:“你走吧。”覃汉宝随后走出吴家,刀留给了王子发。
在讯问笔录中,覃汉宝称,从吴家回来后,他在附近转了一下,然后躲在山边一民房黑暗房角处观察吴宗谋家的动静。两三分钟后,见那个男的(指王子发——记者注)拿刀出来了,并朝城中走去。10多分钟后,警车赶来并将吴宗谋抬上警车
真凶既已被捕,为何翻案无期?
自治区高院表示,2009年,河池市中级法院先后两次组织开庭审理,但证据间一些关键矛盾仍未得到合理排除,案件中存在的诸多疑点仍未得到合理解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需进一步补充核实证据,补充司法鉴定,法院将在补充相关证据和相关鉴定工作完成后,及时重新开庭对相关证据和补充鉴定及相关证人出庭进行质证,以实现办成铁案的要求和目标。目前,有关证据的补充、核实工作正在进行中。
河池市中院对记者说:经请示领导,无可奉告。河池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何智群则称:“覃汉宝的供述和杀人现场很吻合,经法庭审理,当初给王子发定罪的三个关键证据全部被推翻了。法院很慎重,但拖这么久我也不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