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思洋见义勇为遇害案开庭 凶手致歉被拒
一边鞠躬道歉,一边多次强调自己不是故意杀人;一边希望法庭给自己一个机会,一边表示自己没有能力赔偿。
昨日上午,吕万朋涉嫌抢劫一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让吕万朋案获得巨大关注的不是案件本身,而是在案件中遇害的见义勇为男孩朱思洋。
朱思洋的母亲出席了昨日的庭审,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一直在默默流泪,甚至连起诉状都无法读完。
起诉书指控其抢劫中杀害2人
1.6米的身高,印有编号的看守所桔色马甲,昨日上午10时30分许,37岁的吕万朋被带到法庭上。
2013年5月15日22时许,吕万朋在新民市区中兴西路104号附近一胡同内预谋抢劫被害人吕晶晶时遭遇吕晶晶的反抗呼救,在逃跑时遇到听到呼救赶来的朱思洋,18岁的朱思洋将其扑倒在地,吕万朋拿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扎向朱思洋和吕晶晶。
吕晶晶在送医院抢救途中即确认死亡,朱思洋经抢救无效死亡。
慌乱中,吕万朋将作案时戴的帽子、口罩,甚至自己穿的一只38码的鞋都留在了现场,这些物证也给破案留下了线索。鉴定显示吕晶晶身中2刀,而朱思洋身中5刀,刀伤都是胸腹部,几乎刀刀致命。
5月25日21时许,警方在于洪区老边乡一饭店包房内将吕万朋缉拿归案。他在落网后没有反抗,很快就交代了杀害吕晶晶、朱思洋的犯罪事实。
起诉书指控应以抢劫罪对吕万朋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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