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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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孝行天下 ]创建于2010年09月21日

于素梅:劳模就该受穷?

发布时间:2010-09-21 14:31:21      发布人: 孝行天下

  (或许预感到自己很快就不久于人世,她告诉儿女说,一定要用“于素梅”注册一个商标)

  1996年2月10日,《陕西工人报》头版头条的大标题是《于素梅哪里去了?》,这篇报道的起因是一名河南脚病患者慕名来西安治脚病,却找不到这位著名的全国劳模。

  实际上,此时的于素梅已经歇业回家3年多。

  1992年11月,地处小寨十字的小寨浴池因拆迁歇业,包括于素梅在内的约90名职工,全部被安置到吉祥商厦当营业员,但吉祥商厦尚未竣工,所以只好回家待岗。于素梅因为患有严重的风湿性心脏病,于是在1995年年满50岁时办理了退休手续。

  老纺院的马广彦教授是于素梅的老顾客,他至今还记得于素梅家就在师大东区东七排的小平房。小寨浴池拆迁后,他便成了于素梅家的常客,每当患者来了,家也就成了修脚室。

  于素梅去世后,马教授的脚病就由于素梅的女儿陈艳继续诊治。

  1989年,陈艳大专毕业被分配到小寨商厦当售货员,通过自学又拿到了会计专业的本科文凭,1997年9月停薪留职跟母亲一起创办于素梅修脚部。

  陈艳说,母亲自小寨浴池歇业后,身体就跟垮了一样,原来的病一下子都犯了。但她还是没有放下以前的患者,只要有人找到家里,她依旧会强打精神为客人修脚。这个期间,母亲还身兼雁塔区政协常委,她也曾向区领导提出,给她一个门面房,让她为集体创收,也好把这门手艺继续传下去,但始终没有一个确切的答复。

  此时的于素梅一家人的生活虽然谈不上窘迫,但也实在不宽裕,房改、看病都需要自己掏钱,甚至连丈夫评职称也得自费出书。

  这期间,母亲的思想有了很大的变化,也曾经想到自己干,但同时也有不少顾虑:全国劳模是集体的荣誉,咱又一直吃的是国家的饭,办的又是病退手续,现在干个体合不合适?

  曾经也有人想聘请母亲去足疗店,但母亲总觉得那种豪华装修,不是修脚的地方。

  就这么犹豫了很久,终于在1997年下定决心自起炉灶。

  1996年到1997年间,正是足疗、浴足店挺红火的两年,起初几乎每天都有一家店开业,到后来几乎每天都要倒闭一家。

  而于素梅的身体这时一天不如一天,原本1.55米的个头130多斤体重,此时不足100斤。

  周围亲戚朋友当中没有一个生意人,一切都需要自己去跑,好在工商税务一听于素梅要开店,全都给予了方便。店址就选在师大门口,图的就是离家近。几乎没有怎么装修,只是买了沙发和盆子,一个50平方米的店就开张了。最初的一月几乎就没有什么生意,有时候一天的营业额只有10元钱。

  陈艳记得,一次闲暇时,母亲坐在店里竹藤圈椅里感慨道:现在总有人下岗,他们怎么就不能改变一下思想?饭都吃不上了,还要什么面子不面子?咱这是靠自己的手艺和劳动吃饭嘛!

  但此时母亲的内心依然还很矛盾,听到“全国劳模都开始给自己挣钱了”的议论后,她也为自己抱不平:劳模就应该呆在家里不工作?劳模就该受苦受穷吗?

  1997年“三八”妇女节前,关于于素梅修脚干个体的报道,让于素梅一家看到了希望。之后的一个多月,闻讯而来的脚病患者挤满了小屋子,甚至客人们自己抢了盆子,坐在大街上就泡起了脚。

  此时的于素梅或许知道了她名字的价值,或许也预感到自己已不久于人世,她告诉儿女说,等她去世之后,一定要用“于素梅”注册一个商标。

  20年前著名的全国劳动模范的名字,如今真的成了一个高雅显赫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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