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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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宿舍猝死 家属将尸体停放一月索50万

发布时间:2010-08-21 09:37:07      发布人: 孝行天下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0-8-20

    三灶一工厂被死亡员工家属指责“粉尘多”“超时加班”

    目前法医及警方、卫生药监部门未有证据支持该说法

    7月21日凌晨1时许,在三灶镇科技工业园桥椿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班组长的李房生在宿舍猝死。死前约四小时,他因持续咳嗽、胸闷到宿舍旁的小药店输液一个多小时。死者家属随即将矛头指向药店,认为这是一起庸医“治死”人命案。(详见本报7月22日珠海读本10版)

    三灶派出所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当天接警后排除外伤嫌疑后就对诊所介入调查,并联合卫生局、药监局等部门进行查封,目前的鉴定结果证明死亡与诊所“是否用药不当”无关。

    南都讯 记者左旭光尽管尸体已在殡仪馆停放了将近一个月,但李房生的家属仍旧没有火化的打算。家属认定是加班时间过长、工作环境对咽喉带来伤害致死亲人,向厂方提出50万元的赔偿。对此,厂方作出辩驳,认为家属说法不成立。法医证明上开出的死因是“扁桃体肿大诱发猝死”,但是什么导致扁桃体肿大,家属四处求助仍未能得悉真相。

    家属死前每天加班十多个小时

    原以为是“被庸医治死”而归咎于诊所的死者家属,日前拿到尸检报告后又将矛头调转向厂方。昨日,死者家属在桥椿公司门口再度摆起“灵堂”,控诉厂方“加班时间过长”、“工作环境粉尘多”,进而索要50万元的赔偿抚恤金。

    自称死者堂弟的肖先生说,李房生属于因公死亡,他死前“每天工作12个小时,甚至十四五个小时的都有”,这直接“导致他劳累过度”,再加上“(桥椿)的打磨车间工作环境粉尘多”,也是堂兄的死因之一。肖说,去年桥椿就曾发生过工人猝死的事件,当时公司赔付的金额是20多万。

    厂方不存在超长时间上班

    50万的索赔被厂方视为“狮子大开口的无理要求”。关于肖所说的“同类事件”,桥椿公司管理部宋姓经理回忆是发生在2006年,当时一名未购买社保的工人加班50个小时在宿舍猝死,因为“公司未买社保过错在先”,所以并非同类事件。

    从宋提供的李房生7月的出勤记录上显示,死者生前加班时间在3小时的有11天,1 .5小时两天,公休加班4天,7月18日公休一天。

    “这都是正常的加班时间,他作为班组长,其实机动性很大,没有人会强迫他一定要在岗位上待多长时间,按理说夜班是8点下班,但由于最近订单少,死前几天他都是5点多就下班了。”宋告诉记者,李房生2000年即在桥椿的集团内其他公司工作,是老员工。2005年调来桥椿公司锌制品部锌抛光课手动抛光计件组,由于工作认真踏实有担当,不久就担任组长。公司于2006年7月为他办理了社保,由于“并非因公死亡,只能按照社保来补贴”。

    家属车间粉尘过多致病变

    记者从珠海市12333劳动保障服务热线了解到,“因公死亡”需满足“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三要素,才能带相关的证明及医院的诊断证明到劳动部门备案。

    但由于李房生并非猝死于工作岗位,就医的小诊所也未能提供诊断证明,家属在请求认定“因公死亡”时受阻。随之,遗孀张梅(化名)坚持认为,单单“一个咳嗽怎么会咳死人呢?”,丈夫因担任组长,工作中经常需要大声喊话,久而久之,嗓子不好,时常嘶哑,并伴有咳嗽,是诱发扁桃体炎并导致死亡的根本原因。肖先生并补充认为,李房生所在的抛光水龙头、门把手车间粉尘过多,也是扁桃体恶化的原因。

    厂方确有粉尘,影响不大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尸检报告上显示,“(死者)在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双侧咽扁桃体肿大等病变基础上诱发猝死”,关于肺部的检查结果显示,“部分肺泡腔内充满均质红染无结构物,部分肺泡腔内出血,间质小血管及肺泡壁毛细血管扩张、淤血,未见炎细胞浸润,实质无明显纤维组织增生”。

    厂方认为,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会猝死,法医鉴定说得很清楚是扁桃体肿大导致呼吸困难。关于肺部的鉴定也说明了并非肺部病变引起死亡。车间内主要做金属抛光,确有粉尘,但李房生作为班组长,主要负责调度,即便是受粉尘影响,其影响也比一般流水线工人小。记者随后就“是否粉尘过多”向几名工人求证,得到的回应是“在这干时间长了,也没发现啥不一样的”。

    死亡真相未明赔偿金额难协商

    关于索赔金额,家属和厂方也存在着极大的分歧。李房生堂弟肖先生说,家属要求赔偿50万只是为了“引起对外来工工作环境的重视,不再因工作时间超长而出现死亡事件”。

    桥椿公司认定,李房生不存在超长上班的情况,猝死前一天去诊所看病时课长也予以准假,而“用工环境不存在任何问题”。鉴于李房生未能提供因公死亡的证明,厂方按照国家标准予以赔偿已经“仁至义尽”。死者并非因公死亡,厂方已经尽了一切人道力量,赔偿金除包括国家规定的15个月社保金3万元,厂方此前为抢救等花费的2万元,以及号召全厂热捐的5万元外,还可酌情增加两三万元的抚恤金,共计十二三万元。将近40万的赔偿差额鸿沟横亘其间,导致双方昨日的谈判不欢而散。

    三灶镇劳动所负责人在协调无果后说,在死者家属无法进行“因公死亡”认定的情况下,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只能从走社保途径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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