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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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孝行天下 ]创建于2011年06月17日

主要著作

发布时间:2011-06-17 14:40:28      发布人: 孝行天下

  晚年,喻嘉言深感“吾执方以疗人,功在一时;吾著书以教人,功在万代”。因此,他除行医外,将主要精力用于著书立说和教授生徒。他先后撰写和刊出了《寓意草》、《尚论篇》和《医门法律》三部书。《寓意草》是喻嘉言的医学处女作,也是中国医学史中较早又较著名的一部个人自订医案,初刊于公元1643年(明崇祯十六年)。它以笔记体裁写成,书前有医论二篇,强调“先议病,后用药”的诊疗程序,并自订议病格式。然后记录了自己以内科杂病为主的疑难医案60余则,案中详录病因和病情,讨论辩证精辟明细,并指出每案的关键之处和疑难之点,有很多独到的见解。同时,该书还较早地记载了我国人工种痘以防治天花的病例。《尚论篇》全称《尚论张仲景(伤寒论)重编三百九十七法》,又名《尚论张仲景(伤寒论)》,初刊于公元1648年(清顺治五年)。本书主要是参考明代方有执《(伤寒论)条辨》编撰的,但编次有所不同,内容也有所补正。卷首有“尚论张仲景(伤寒论)大意”等六篇医论。其后详论伤寒六经证治。书中论述六经,以太阳经为大纲,太阳经中又以风伤卫、寒伤营、风寒两伤营卫为大纲。并认为《伤寒论》中的397条条文是397法,分隶于大纲之下。喻嘉言的这种见解,成为《伤寒论》研究中一个重要流派。《医门法律》是一部综合性的医书,初刊于1658年。本书结合临床病证,正面阐述辨证论治的法则,谓之“法”;同时指出一般医生在临床辨证治疗上容易发生的错误,指示禁例,谓之“律”。以法和律的形式确立行医时的规范,故书名为《医门法律》。这三部书集中体现了喻嘉言的学术思想,也确立了他在中国医学史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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