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中学高一(31)班学生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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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回家 ]创建于2012年10月06日

当地的公检法需要正视王浩案件,给社会一个说法

发布时间:2012-10-06 16:37:28      发布人: 回家
  2012年8月25日,我去刑警大队询问是否有小孩下落信息时,听人说:“8月23日晚上6点左右,在朱码安置小区看建筑材料的老头发现了一具尸体。”发现尸体的人当时就报警了。因为是星期六,公安局门卫让我周一再去。于是我就到发现尸体的地方了解情况。根据别人的描述,隐约中感觉可能是王浩出事了。就在安置小区内到处察看,结果在10号楼的楼顶发现一双与王浩穿的品牌、尺码均一致的鞋子,我又从底楼往上,一间一间查找,结果在阁楼上发现大量血迹。我立即报警让警察前来勘察现场。警察来后,对我提供的线索进行察看后,就让我们自家保护现场,没有再到附近勘察。在我的强烈要求下,2012年8月27日我和王浩的姑母、叔叔三人才得以到县殡仪馆辨认尸体。经过辨认,确认死者就是王浩。确认死者就是王浩后,法医当着我们家人的面开始尸检。公安机关本应该积极的侦破,可鞋子、血迹都是由我本人发现并提供给警方。对于这桩命案,8月23日到25日,警察在干什么?
从学校保安提供的王浩最后写的材料看,王浩在学校并没有什么过错。从扣留王浩至今,学校没有人主动联系家长。当时保安为什么没有通知家属来学校接人,也没有通知班主任?三名保安把小孩带出校门后是什么情况,到现在也没有保安给我们一个交代。这起事件,涟水中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是现在不仅学校不配合调查,连维护一方治安的公安机关也不主动去侦破案件。更有甚者,县政府不是要求公安积极破案,而是让村委会、红窑镇政府以及公安机关进行调解,想通过赔偿让我认可王浩是自杀,尽快了结此事。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一会说王浩是上吊自杀,一会儿说是跳楼自杀。王浩自小成绩优秀,以全县前五名的成绩考入涟水中学,平时性格乐观,与同学、老师相处融洽,得知王浩出事后,在涟水中学的贴吧里,有不少同学发帖认为王浩一死,学校应该给个说法、公安应该给个说法,不能让王浩死得不明不白。但时间不长,这些帖子都被删了,现在从百度收索中只能看到其中的标题。
现在各级政府都在推行网络问政,不敢企求政府问计于民,全县上下领导干部都在积极参加“三解三促”、“三进三帮”活动,涟水县政府为何要封锁消息?难道真的像王浩同学在涟水中学的贴吧里说的,只有天堂里有阳光,社会太黑暗吗?
事实胜于雄辩,希望有关部门,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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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惋惜


    写信时间:2014/02/07 21:4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