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凤英英名千古流芳
刘胡兰和高凤英牺牲以后,党、政府和人民以各种方式纪念她们,她们的英名永远在中华大地回响……
刘胡兰是已知的中国共产党女烈士中年龄最小的一个。 1947年2月,山西《晋绥日报》刊登了刘胡兰英勇牺牲的消息,刘胡兰的名字在华北大地不胫而走。当时一二〇师“战斗剧社”以刘胡兰烈士的光辉事迹为题材,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即创作了歌剧《刘胡兰》,每场演出都给观众很大教育。随后,毛泽东又为她亲笔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刘胡兰牺牲半年后,1947年8月1日中共晋绥分局决定破格(通常年满18岁方可转正)追认刘胡兰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1956年,在山西省文水县建立了刘胡兰纪念馆,在烈士家乡云周西村修建了烈士陵园,永志纪念,刘胡兰遗骨单独迁至陵园。1978年,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了由作家马烽写的《刘胡兰传》。1996年,为纪念刘胡兰英勇就义50周年,对纪念馆又实施了较大规模的维修改造工程,增设了刘胡兰事迹影视室、书画室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题词碑。2009年9月10日,在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解放军总政治部等11个部门联合组织的“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中,刘胡兰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
高家垛一战,和高凤英一起牺牲了20多位烈士,足足损失了一个排的兵力。敌人走后,当地群众在夜里含着泪水把烈士们的遗体送到距离高家垛两公里以外的青墩掩埋了。1947年3月,延安《解放日报》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的特刊发表了《新时代的花木兰》文章,延安广播电台播发了高凤英的英雄事迹,苏中的《江海导报》、华中的《新华日报》和山东的《大众日报》都对高凤英的事迹进行了报道。1947年秋,新华社记者孙振冒着生命危险到高凤英生活战斗过的地方采访,写成了感人肺腑的长篇通讯《女英雄高凤英的故事》。1972年12月,泰县“水乡民兵高凤英创作组”创作出版了《水乡女民兵英雄高凤英》连环画;1991年4月,海安县人民政府在高凤英烈士牺牲地建立“高家垛战斗旧址纪念碑”,上面刻着“先辈的革命精神代代相传”11个大字;几乎是同时,泰县姜堰乡人民政府在该乡前堡村建立高凤英纪念亭,亭内一碑,碑文题词由原苏中区党委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陈丕显撰写,内容为:“苏中杰出的女英雄”;1995年4月,江苏省人民政府拨款在海安县沙岗乡烈士公墓内新建了高凤英烈士墓,墓前矗立着一尊汉白玉高凤英半身塑像;2009年9月18日,江苏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委党史工办、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军区政治部、省武警总队政治部、新华日报社、省广电总台等13个部门单位联合组织开展评选“5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江苏英雄模范人物和5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江苏人物”活动,高凤英被评为 “5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江苏英雄模范人物”。时至今日,泰县、海安一带还流传着“女英雄高凤英”七字唱:“革命英雄高凤英,英勇杀敌为人民。舍身报国求解放,百姓闻之泪雨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