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徽光芒耀胸膛 记成都市浦江县检察官王芝良
2011年10月19日这天,是王芝良又一个输液疗程的最后一天。国庆长假期间,他两个月前赴河北石家庄治疗时预订的药没有到,短短几天,白血球指标从4万升到11万多。医院的答复是“疏忽了”,却致使王芝良肝脾肿大,身体极度虚弱……
同在19日这一天,蒲江县检察院为郭宾(化名)申请司法救助金的报告完成,正要送往县委政法委。郭宾的母亲被丈夫怀疑有外遇而遭杀害,留下年仅13岁的郭宾孤独一人。蒲江县检察院边调查案件,边联系教育局、关工委等部门,启动了对郭宾的经济、心理救助。如今,蒲江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已运行5年,而这一切正是由王芝良所推动。
立检为公,做党和群众之间的桥梁
5年前,蒲江县鹤山镇西门沟也发生过一起类似的惨剧。一对夫妻因闹离婚发生争执,盛怒之下丈夫将妻子杀害。惨剧的发生让家中78岁的老母亲和11岁的儿子失去了依靠。蒲江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及时联系了相关部门实施救助,解决了一老一小的低保和孩子上学的“两免一补”。杀人者得知后,在法庭上长跪不起,哽咽着表示认罪服法。
这件事深深地触动了王芝良。“一些事情在常人看来也许是小事,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就是天大的事,作为检察官就应该尽最大可能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王芝良的话发自肺腑。这个从小生长在大山里的检察官,初中毕业回乡当过四年农民,种过地、做过小买卖、干过裁缝活,对农村的生活和百姓的疾苦有深切体会。在王芝良看来,为老百姓讨回公道,就是要让他们更多地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公正,这是自己的职责所在。刑事诉讼中受害人权益如何保护?如何避免受害人及其家庭受到二次伤害?他收集相关情况,向检察长邓贵杰作了汇报,提出了建立“受害人救助机制”的建议。他的建议很快被采纳,王芝良被委以承担起草救助机制方案的任务。
那时候,所有碰到受害人救助机制建立问题的人,第一个反应往往是“钱从哪儿来”?第二个反应往往是想方设法从财政争取专项资金。然而,王芝良没被这些困扰。他说,其实,民政、妇联、教育等部门都有相应的针对经济困难的公民的救助措施,并且一直在不断完善。
2007年3月,王芝良将《建立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的意见》、《刑事受害人涉访涉诉检察工作实施细则》、《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对象的评估意见》三个规范性文件的草案摆在了蒲江县检察院领导面前。一个多月后,蒲江县检察院、县总工会、妇联、民政局、教育局、残联等部门共同会签《关于建立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的意见(试行)》。从此,将社会各界力量纳入救助体系,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全方位解决刑事受害人救助问题的探索和尝试,在蒲江展开。
付家是救助机制出台后第一个受到救助的对象。2007年3月,付某被人抢劫杀害,家庭失去经济支柱。付某60岁的母亲患有精神分裂症,女儿只有5岁,其妻王某目睹案发经过,备受打击而精神恍惚。蒲江县检察院了解情况后,派王芝良会同相关部门对其家庭实施救助:付某一家三口享受了低保,女儿享受了“两免一补”,司法局免费为这家人提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援助,使一个濒临崩塌的家庭重新恢复了生机。当检察官后来去回访王某时,她的父亲说:“以前我们一直认为警车到了哪家,就肯定出事了,但现在王检察官也开着警车来我家,街坊邻居都知道他是来帮助我们的。”
2007年11月8日,成都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媒体宣布成都市检察院、司法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团市委等9大部门联合建立了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由此,“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在成都市全市范围内推广。这一机制当时在全国开了先河,被《成都晚报》评为“2007年度成都市十大法制事件”。至今,“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已让成都全市范围数百名刑事案件受害人得到了救助。200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8部委联合制定《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在此之前,相关部门特意来川调研蒲江经验。目前,各地已就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进行了地方立法,或者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
与白血病抗争
2005年春,时任蒲江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的王芝良被确诊患有白血病。确诊报告是妻子姚宏伟去成都取的。她一个人跑到县城边上的长秋山放声大哭了一场。她回家后眼睛红肿,带了一大包药,要丈夫认真服用。她很轻松地说:“只是有些贫血,不严重。”但她忽略了一件事——要求王芝良每天服用的药瓶上赫然写着:用于治疗慢性白血病。
“白血病”这三个字意味着什么,王芝良当然清楚。最初大约一两周的时间,他情绪低落。他不说话,也不想动。“我心里甚至觉得,一切都没意思了。”
王芝良从小在农村长大,初中毕业以后还在家务农4年。后来考上了温江农业学校,毕业分配到蒲江县农业局。由于工作表现突出,1984年9月,他被调入蒲江县检察院经济检察科。20多年来,他从书记员一步步成为一名出色的检察官。他对记者说:“我在基层检察院反贪、公诉、民行等不同的岗位工作二十多年了,正是熟悉业务、经验丰富、大展身手的时候,如果轻易被白血病吓倒,甚至击垮,不仅是我家人的不幸,也是我本人最大的遗憾。”
从华西医院血液科专家那里,王芝良知道了自己的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是一种生长缓慢的血癌,是由于骨髓制造过多白血球所致。”听大夫说可以通过先在家口服化疗药物、定期打针和复查等方式进行治疗,再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需要住院,王芝良决定:尽快调整自己,尽快回到工作岗位!
化疗让他备受煎熬:随时想呕吐,头发一把一把地掉;明明肚子很饿,但看见任何东西都吃不下,勉强吃两口,马上又吐了出来……看见妻子的眼睛又红又肿,知道她往往躲在无人处哭泣,但她在他的面前还要强装笑脸,王芝良明白,并不是他一个人在承受病痛的煎熬。他一遍遍告诫自己:一定要挺过去,一定要好好活着,要让亲人有个完整的家。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最贵的药叫“格列卫”,1瓶药100片的价格是2.55万元,这样的药王芝良根本不考虑。王芝良说昂贵的药自己负担不起,单位也负担不起。他吃的是80多元一瓶的药,他周末还到山里采摘中药回来自己泡水喝。
王芝良就是这样与病魔抗争着。直到今天,他依然保持着全勤的记录。
最初的化疗结束后,他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岗位上。他说:“整天待在家里东想西想,还不如回单位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同事的默契和热情,是他战胜病魔的又一个动力。
就在王芝良病重的这一年,他带领民行科全体干警,先后办理了抗诉案件5起,采纳率达100%。办案让他快乐,让他精神振奋。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成功建立之后,紧接着由他牵头起草的“民生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涉检维稳预警机制”、“干警执法档案和案件质量的考评机制”在蒲江县检察院相继出台。罹患绝症,却让一个优秀的检察官更加优秀。他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天。
理性平和,执法27年无错案
27年间,虽然职位、岗位在变,各种案件错综复杂,但王芝良办理的案子中没有出现一起错案。他在一次“严打”中将公安机关移送的一起集体盗窃案件准确定性为盗窃未遂;他在一起诈骗案审查中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伤害犯罪被遗漏,又在这起案件的调查中认定了嫌疑人的举报行为,从而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1998年,中国农业银行蒲江县支行大塘营业所会计卢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占为己有并携款外逃。案发后,王芝良被指令负责查帐工作,由于卢某某涉案时间长达三年,业务票据上万笔,涉案金额到底有多少谁也不知道,只有一张一张地从票据中查证。王芝良会同银行工作人员在大塘营业所狭小封闭的档案室内,冒着六月的难耐酷暑,忍受蚊虫叮咬,连续三天每天工作近15个小时,甚至为查一笔帐,忘记了吃饭。就这样他们很快查清了卢某某采取用虚假身份证冒名套取储户存款、以大化小手段开“鸳鸯存单”、利用银行内部往来从对公帐户套取现金等方式,共计侵占32笔、218万元公款。由于证据固定及时、扎实,卢某某被抓捕后不得不认罪伏法,该案共为国家挽回了1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办案组被省检察院荣记二等功。
2006年,一对夫妇向蒲江县检察院反映,其所在单位5年前向他们集资5.5万元,改制时单位账上他们的集资款只有5000元,遂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至今没有结果。王芝良受理了这起集资款追讨申诉案,看着这对无助和焦急的夫妇,他决心还群众一个公道,为了尽可能挽回他们的损失,四处奔波,多方取证,在取得大量第一手资料和证据后,向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书,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这对夫妇胜诉。该案成了蒲江县检察院第一起民行支持起诉案例,也是该县法院第一起以支持起诉的方式来解决民事纠纷的案件。判决下达的当天,夫妇二人将一幅“大公无私,真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检察院,感谢王芝良这位热心为民办实事的检察官。
2006年底,从自己的病情考虑,王芝良主动向院党组递交了一份报告,自愿辞去民行科长职务,让出中层干部职位。院领导考虑到他熟悉检察业务,办案经验丰富,安排他负责案件质量和干警执法档案的评查工作。从中层领导职位回到普通干警身份,无论岗位怎么变动,他始终坚守至今。对待新进院的年轻人,王芝良将自己每一点办案经验,每一个工作细节都全盘传授,他对待检察事业,对待工作和生活的态度,也潜移默化的影响了这些年轻人。跟随王芝良学习工作大半年的新进人员张某某说:“王老师教会我的,不仅仅是工作经验,他更是在一言一行的言传身教中向我传递了一种价值观,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和忠诚,以及身为一个人民检察官的道德操守、职业操守。对于我们这些刚参加工作,正在成长的年轻检察官来说,这些崇高的精神和品质,是最为宝贵的财富。”
忘我之境
如果不是一个已经退休的老检察官回院时偶然提起,人们不会知道这个隐秘的换房故事。
王芝良家原住畜牧局宿舍底楼,儿女成年后,他买了更宽敞的新房。很多需要库房的生意人想出高价购买,或用面积更大的房子,和王芝良调换那套底楼的住房,考虑将来孩子要用,他一直都没有同意。
同住一幢楼家在五层的彭某,由于交通事故导致大脑受损,一度成了植物人,后来虽然康复,但连走路都很艰难,其家人每天都要搀扶着他上下楼做恢复性锻炼,很不方便。王芝良看在眼里,便与妻子商量想与彭家换房。妻子有些犹豫不决:那套房子虽然空着,但底楼有让人惬意的后花园,原来预备儿子结婚用,现在身患重病的王芝良去住这套房子就不用爬楼了……
“你看,我现在还能上班,何况走走楼梯也相当于锻炼身体,儿子年轻,住五楼也可以嘛。”经不住王芝良的软磨硬泡,妻子终于同意了。每次提到王芝良,彭某总是双眼湿润:“他是好人啊,我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他。”
王芝良主动和彭家悄悄办了过户手续换了房,他坚决不收取任何补偿。他并不是不缺钱。过去,他要供养父母和两个孩子,家庭经济一直不宽裕。孩子小时候穿的衣服,全都是他亲手裁缝的。他爱穿制服,爱人的衣服也是裁缝店做的便宜货。现在,他患上白血病,每月打针吃药、买营养品要花掉家里上千元钱,家庭经济捉襟见肘。但即使这样,工作中的王芝良也一直以清廉、公正出名。有一年,一学校校长因涉嫌贪污被查处,拐弯抹角与正在公诉科当科长的王芝良攀上亲戚关系,家人多次到王芝良家说情,表示如果案件能不起诉,将重金酬谢。王芝良不仅起诉了涉案人,还教育其家人不要“瞎折腾”。王芝良经常说:“既然组织信任我,我就要守好这一块责任田,确保不出问题。”
王芝良常常给身边年轻的干警“算账”:“现在我们的收入一年有两万元,工作到退休至少都有几十万元钱,为了收受几千元或是上万元就毁了自己的前程,不值得,家庭、亲人也受牵连。”
王芝良个性腼腆,他说他不喜欢求人。他的一对龙凤胎儿女,毕业找工作的时候,他没开口求过任何人,让一双儿女自己去闯荡。他的弟弟在都江堰做领导,他也没对弟弟吭一声。他自己评价自己说:“要我开口求人,真的比登天还难。”
他自己不愿意求人,但是老百姓“求”他的时候,他却认认真真对待。
2005年8月,朝阳湖镇的曹祥(化名)夫妇因为邻居把柑橘树种到自己田地里与人发生冲突,双方都受了伤。而曹祥夫妇却被判决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对方5000多元。夫妇俩认为不公,到处上访。田地撂荒没有收入,家里穷得像被水冲洗过了一样,曹祥带着委屈外出江浙打工,希望挣了钱回来继续打官司。
这对夫妇的诉求让时为民行科长的王芝良时时放在心上。他对他们说:“如果你们有理,我不会让你们吃亏;如果你们没理,我会给你们一个说法。”他认真研究了法律法规和案情,并实地勘查了多次之后,依法提请成都市检察院抗诉。第一次,抗诉犹如泥牛入海没有音讯。“材料还不扎实,再准备!”王芝良和杨红英等同事又几次三番地走进曹祥家调查。第二次抗诉成功了,消息传来,曹祥夫妇泣不成声。
“我们终于可以在乡亲面前抬头做人、安心生活了。”曹祥说,“王检察官是我们家的恩人哟,他来家里无数次,可连水也没有喝过一口。”
很多同事评价说:“农村的土地划分常常不是那么界限分明,甚至某些地方犬牙交错,但是根据地形走势和耕种习惯的不同,还是能够看出各家各户的承包地的界限。对农村生活极其熟悉的王芝良,能够敏锐地发现那两株柑橘树苗栽种的地方很蹊跷,才会发现曹祥夫妇的委屈何在。”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我们的工作就是要把普通群众的利益时刻放在心上,把党的温暖真真切切地传递给他们。”从检27年,王芝良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普通党员始终将这句话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在平凡的岗位上,理性平和地工作,文明规范地执法,即使身患绝症,也一如既往地一心为民、无私奉献。
王芝良个人简介
王芝良,男,汉族,大专文化,1956年 5月17日出生,中共党员,四川崇州市人,现为蒲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26年来,他始终坚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满腔热忱地投身于党的检察事业。在2005年被确诊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俗称血癌)的情况下,仍然毫不懈怠、坚持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王芝良同志先后在反贪、公诉、民行、法律政策研究等部门工作,他公正执法,26年无错案。王芝良同志多次被评为蒲江县“优秀共产党员”、蒲江县检察院“先进个人”,1998年参与办理的“6.4”办案组被省检察院荣记二等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严打先进个人”称号,2003年受到市检察院嘉奖。2009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四川省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先进个人”称号。荣获“2009感动蒲江人物”、2010年成都市“建设成都贡献奖”等荣誉称号。2009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四川省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0年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11年,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四届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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