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可奈何三十年之六:父母老了
谨以此文纪念故府君逝世四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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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父母老了
多年以后,我曾应《张家界日报》副刊编辑之约,写过并发表一组散文随笔,其中有一篇叫做《文化的活着》。
在我看来,如果一个读书人不能在其所生存的时代有所作为时,可以且唯一的选择便应是活在虚幻而遥远、可望而不可及的文化背影里,一如中国古代文人“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人性博奕。
可以说,我就是在“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亲朋无一字,老死有孤舟”的万古幽独的文化“自慰”中踏上和离开赤山岛的。虽然在莫名其妙的亢奋中,自己的所有人生失败仿佛找到了合理的解释,生命的所有意义似乎找到了有力的佐证,但当我一次次地想像日渐衰老的父母翻山渡水的艰辛时,一次次地面对欲哭无泪的双亲隔着铁窗、高墙探视他们的儿子脸上流露出无限慈祥与无限哀愁时,我哭了。
我第一次意识到,我虽是他们的儿子,但已非他们的儿子。他们的儿子已经死去,死在他们的期盼中,死在他们的眼神里。仅靠一种不可分割的血缘关系,他们还依稀认识并期待着他们的儿子;仅靠一种无法选择的社会契约,我又重新选择并回归于他们依稀认识和期待着的儿子的角色之中——是的,一个连父母,妻儿都不能养活的人,还耻谈什么大小众己呢?
毫无疑问,我已一无所有且游离于家庭、社会之外,成为多余或不能存在的边缘人。
尽管如此,我仍以最大的热情、天真的希冀走向自己!社会,已离我远去;人类,已成为异已;世界,已无关紧要。生存,生存,生存的渴望,一似我刚从母腹中挣扎而出的婴儿发出的第一声啼哭一样,成为我的全部使命。于是,过去的一切不复存在,文丐的人生之旅就此展开——除此,我已一无所有,没有土地,没有住房,没有身份,没有职业,没有朋友,没有,没有。除了“没有”,我已一无所有……
一种回归母腹式的温暖之恋,一种满足司马迁式的蚕室之志,成为我唯一苟活于人世的全部信念源泉!弃我所能弃,求我所愿求,成为我人生路上的沙漠之舟!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一切全靠我们自己。这句名言,在这个特殊的社会被赋予了全新的意义:只要动手,一切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在这里都有变成现实的希望;一切看似不正常的举动在这里都可以找到合适的理由。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是赞成“穷人的孩子永是穷人,坏人的后代永远是坏人“或”可怜的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悲的人必有可怜之时”这些社会公论的。
牢头、牢规、牢友的存在、发展和嬗变,是由那些鲜为人知的血泪交织与灵肉博斗为主题的“第三世界”(人世界、鬼世界、牢世界)故事构成并推进的。
除非你有特殊的意志,否则,当你从牢的世界重新进入人的世界时,你不可能成为好人,或者说你将永远被你的同类视为坏人,哪怕你是一个天底下真正的好人;即使是这样,你将不得不在好人与坏人的边际斗争中保持平衡,不然,你将被天下的好人与坏人同时抛弃,成为二者之间的边缘人。
我,即荣幸地成为边缘人中的一员,开始了伴随我一生的另类生活。
我的三口之家,已经脱离父母的生活轨迹,在沅江之滨的小县城找寻到可以安身的所在。儿子于我处于近在咫尺的“看守所的日子里”的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八日出身,妻子已与我结婚十八年。我的全部使命和责任被自觉地约束到“养家糊口的男人”这一小口经上,不容分说,别无他称。
我的姐姐已经成为“觜上游妈第二”。她于二00四年成为所在村的第一位大学生儿子的母亲。
我的大弟已在广东成家立业。没有孩子成为他们唯一的遗撼。
我的五弟成为所在单位第一个除了单位分配住房外另外拥有自建别墅的第一人。
我的妹妹和妹夫一起成为前妻曾经工作过的工厂的工人。稍有不同的是,前妻工作时的身份是当地最大国营企业的国家工人,而妹妹和妹夫只是也是当地最大的私人企业的雇佣工。
差点因病早夭的六弟,因为健康原因而不得不放弃一次失败的婚姻之后,又重新以单身汉的名义与父母一起生活,并成为我们六兄弟姐妹中常年生活、陪伴在父母身边的特命全权代表,且将令人惊讶地重复叔父单生的悲剧宿命。我的叔叔是他们这一辈中最小的男性,六弟也是我们这一辈中最小的男性。
便是在这种既可以感慨也可以无知觉地岁月流逝中,我的父母老了,老在我离家出走的五年之中,老在我牢房乍暖便弃的四年中,老在我三十年的苦难人生之中。
母亲的痔疮出血几次试图夺走她的性命。仅仅靠着一个农家妇女“我要看着六个儿女都成家立业”的简单而沉重、盲目而悲壮的个体生命意识与坚强意志活了下来,却被我无意加害于她的两次羞辱击垮。
一夜之间,“觜上的游妈”——家乡方圆十里能干、坚强的母亲的代名词——变成了“主的游妈”。经过大儿子的两次打击之后,经过几次病魔的折磨之后,尤其是经过一次死后重生的车祸之后,母亲在一种冥冥的盛召之下,加入了中国农民抛弃菩萨、信仰上帝,寻求幸福的浩荡大军,朝着展现在他(她)们面前的、与几千年来习惯了的、大体相同而又面貌全非的“天堂之路”迅跑。
父亲则一如既往,只知耕作,与世无争。唯一可以证明他在世界上存在的价值的参照物,只有两样:
由“游妈的男人”、“六个儿女的父亲”、“四亩小田加上三亩旱地”等因素构成的社会法律角色——户主;
由方圆十里认识他的人每逢见面发出啧啧羡慕的三个理由——三个大学生的父亲。
再怎么把这种身份与声音放大,我的父母仍如沧海一粟,不论其生老病死,除了赖以生存的那片土地可以慷慨地容忍他们或贫或富以外,除了他们的子女可以毫无保留地认同他们或贵或贱以外,谁也不会在乎他们的衰老,一如谁也不介意他们的出生与死亡一样。
做为长子,尽管我一贫如洗,还是商请两位弟弟议定了赡养父母、叔叔的第一份家政制度,也是全村第一份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养老制度:
姐姐妹妹做为嫁出去的女是不负赡养义务的;六弟未独立成家且属后天智障也不负赡养义务,不仅如此,他因替我们照顾父母而必须成为助养的对象;叔父的五保户待遇让渡给村里更需要的孤寡乡亲,其养老义务由我们三兄弟承担。我、大弟、五弟每人每年抽出一千二百元,分到父母、叔叔名下各一千二百元;钱以父亲名义存储,母亲支配。父母、叔叔、六弟每年耕种、养殖所得近三千元,粮食、蔬菜、食油自己出产,夏天以草为燃烧,只有冬天才买煤;过年过节或生病发生的费用不在赡养费之列。
这样,父母、叔叔、六弟四人的生活水准,成为同等条件下的同村同龄人中保障无忧的农民。基于忏悔与报恩,连续两年我于该家政之外瞒着妻子为父母额外汇寄了五千元,以确保年迈的父母手上常年有近万元的现金——实现其“万元户”的梦想——希冀以此减轻几乎伴随他们一生的贫穷之苦,并持续到父母分别或同时谢世为止。之后,六弟的一切以我为主负责——我将在合适的时候入住觜上旧居。
在父亲七十一岁、母亲六十五、叔父六十七岁即新世纪的二000即父亲带领我们自建土砖房二十三年之后,我们兄弟妹六个——主要是五弟的功劳——以及身后的配偶、子女做了一件真正意义上报答父母、叔父的事情:在兀立了二十三年的土砖房地基上,建造了一栋并不符合当下中国农村实际生活水平的新式楼房。在儿女们、媳妇们、女婿们、孙子们、外孙们的一致劝说与几次力阻之下,父母终于卸下了生存的负担,笑嘻嘻但也恋恋不舍地放弃了他们神圣的基本权利——劳作,满足于儿孙满堂、衣食无忧、庭院整整、悠游自得的晚年生活。
四亩依季换色的水田和三亩按时收种的坡地,在土地承包合同保护下,依然挂在父亲的名下;田地里的庄稼赖所请的外来季节工农民朋友们得以收获,其成果虽非出自父母双手,他们还是满心欢喜而毫无一丝的愧疚。
长此以往,今后是否又有新地主或贫农的出现,是否又要打土壕分田地,这些问题本非他们所能想、所必想,安心、满足于此便是一种无比的幸福,哪怕世界上比他们富裕百倍、千倍、万倍,十万万千万万倍,十亿亿千亿亿倍的人多得不可胜数,比他们贫穷百倍、千倍、万倍,十万万千万万倍,十亿亿千亿亿倍的人也多得不可胜数。
在这个世界上,你争取到并看得见且正在享受的东西,才算是你的。父亲坐在二楼的阳台上这样对我说。当然,父亲的原话是:你看我,当年的地主也没得这么太平哩!
(2007年11月11日夜,北京西郊,曹家小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