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7日,李海祥同志在值班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
李海祥,男,汉族,1983年5月出生,2017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三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江苏省海安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二级警长。
该同志从警7年来,始终坚守在派出所治安查禁工作一线,接处警1650余起,办理刑事案件28起、治安案件302起,调处各类纠纷近百件,有力净化了辖区社会治安环境。2024年2月7日,该同志在值班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2024年2月9日,海安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该同志先后获评海安市“优秀公务员”,嘉奖2次。牺牲后,被中共海安市委员会追授为 “海安市优秀共产党员”,2024年5月被江苏省公安厅追记个人一等功。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4030200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