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保和夫妇誓为女儿琪琪讨回公道
9月29日,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检验报告(编号为200903692):注射用穿琥宁“热源”检查不符合规定。换言之,穿琥宁质量不合格,属于劣药。
为给女儿讨回公道,2010年7月,郑保和带着女儿的电子切片到北京委托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做“死亡因果关系医学鉴定”,鉴定意见为:琪琪系输液反应致全身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死亡是因为使用了不合格的穿琥宁注射剂所致,药品生产单位应承担完全责任。
可面对药检报告和医学鉴定,穿琥宁生产厂家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却始终态度强硬:“我们的药是有问题,可不一定就是你们孩子死亡的直接原因。”后又改口为:“我们的产品在当地做的检验结果是合格的,我们不承认你们的所谓劣药检查结果,你们去起诉吧!”
2010年9月,郑保和拿着沉甸甸的起诉书,迈进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2011年9月1日,法院作出判决: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赔偿郑保和共计36.8万元的赔偿金。但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不服判决,已经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