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准新娘徐哲
2010年10月21日晚上8点,徐哲突然感觉肚子疼,男友赶紧将她送到了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的一家医院,医生诊断,徐哲患有中度贫血、急性肠胃炎和胰腺炎,并进行了输液治疗。4个小时后,徐哲突然休克。
凌晨两点,眼见病情没有好转,家人赶紧将徐哲送往垂杨柳医院,可就在转院的路上徐哲停止了心跳。突然的噩耗让一家人沉浸在痛苦之中,而更令他们无法接受的是经垂杨柳医院确诊,徐哲的真正病情是宫外孕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徐哲的家人认为,是医院误诊并耽误了手术抢救时间,导致徐哲死亡。2011年11月1日,他们将医院告上了朝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24万元。
在法庭上,被告的代理律师说,事发时医院刚成立不久,所以医疗条件还不太完善,出事之后医院已将当事医生开除。
经过审理法官认为,患者在诊疗时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责任。本案中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的确存在过错,未能明确病情,最终判决医院赔偿徐哲家属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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