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艾世菊讨个公道
看了节目,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对老艺术家表示尊崇,让他们再次展示一下不凡的绝活,那当然应该受到欢迎,不能说动机上有什么驳杂。但是,在做这件事之前,一个前提条件是对老人的生命要尊重,要在他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参加表演。如果有点勉强,甚至强人所难,那就不太妥当,说轻一点是有些不厚道,说严重一点,那就有点残忍和不义了!记得不久前一名老演员赴北京参加一个盛大的京剧纪念活动,因年迈体衰倒在了舞台上而最终送命,我想,“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是值得我们现在深刻反思的。
世上的事情可能考虑问题角度各有区别。节目制作人从收视效果出发,认为这一念“无比精彩”,夺人眼球;从老人证明自身价值的角度讲,这一念相当必要,如愿以偿,但是,从维护人权、恪守人道主义原则和尊老爱老的社会道德准则角度来讲,这样的念还是不要为好。因为我们还可以找到许多其他的尊敬方式。我想起一句孟子的名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尊敬自己家里的长辈,从而推广到尊敬其他人家的长辈,那才是整个社会风尚形成的必由之路。如果,节目策划者真的体会和实践了孟子的“老吾老”主义,我想,艾世菊老人吐糊词、流口水、脸呆滞的尴尬状或许就不会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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