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容妈妈日记:一封永远也写不完的信(六)
一封写给大姑父的信
大姑父:你好!
上一封我发表《區委蹲點的惡果》这封信我主要是发表关于还是家谱中的十一《十一:彭德明之死》从中可以看出当年一个好好的生产队被遭踏成什么样子了?
附:
十一:彭德明之死
彭德明,原大革乡大田大队四队人。于1948年娶吴庆丰之女吴春珍为妻。由于是多房独子,土改时未满18岁,故定为地富子女,吴春珍由于结婚不到三年,仍然是娘家的中农成份。
新中国成立成后,由于以阶级斗争为纲,一次运动比一次更左,已把他上升到地主份子。1960年,吴庆丰已经饿死,留下一个快死的岳母和半死残废的弟弟,他便从原驻地迁移到铁牛三大队,在他们的真心照顾下,岳母平安的生活到病死。
由于他是多面手,后来在照顾他的舅子的儿子中起到关键作用。在1960年到1973年之间,由于自己辛勤劳动,到也平安无事。区委工作队进队后,工作开展不起走,就亮出三板斧,首先拿他开刀,他是生产能手,没有把柄可抓,就采取钓鱼方式引诱他上钩。当时批斗他时有七条罪状,现在只能回想到有三条,一条是破坏秧苗,二条是破坏农田,三条是拉拢腐蚀贫下中农。
实际的情况是这样的:
第一条破坏秧苗一事,1975年春节后,生产队进了一批化肥——氨水,储存窑装不下就倒在陈仲如的屎坑中。氨水是容易挥化性的肥料,不能久存,第二天队长便组织全队的男劳力集中泼秧苗。三天后有一部分秧苗死亡,就说是地主份子有意破坏。
第二条破坏农田。农村那几年水稻收割后要大量的蓄冬水的,以备来年插秧用水。而水稻桩是要翻滚到泥土下,以作肥料。这项工作只有冬天才做,一是冬天农活不多可以慢慢的做,二是水有浮力,牛拉上不费力,但冬天太冷,一泡就是一天,谁也受不了。那就叫地主干这活。七队的冬水田基上是彭德明耕作的。运动来了,就找彭德明的罪状,就故意放干有个叫“狮子大田”的水田,这是全队的最难犁的一个烂水田,找出几条没有犁到的地方当地叫(乌棒),就说他故意破坏农田。
三条是拉拢腐蚀贫下中农。
1971年失火后他和他的三舅子,(同老爷)的房屋修在一起,成了独门独院,由于进出是同一大门,生活上,工作上,亲密的接触就要多些,特别是逢年过节,和有客人来时难免不请一请吃饭,区委就把这几条作为上纲上线的材料对待,残酷的批斗后准备逮捕。
当年有种说法,究竟正确与否已无法考证。
说法是“材料上报后,上级一看尽是鸡毛算皮之事,材料退回自行处理,区委和大队为了面子,那晚对彭德明残酷批斗后就结案了。
那天晚上是以大队的名义招开的,集中了全大队的基干民兵进行批斗,还用了酷刑,大队长唐伯华和基干民兵黄家晏用几根高凳夹在彭德明的脖子上并周围用力,当场鲜血就从鼻子和口腔内流出。
当天,有户在外地工作的人回到家,晚上十二点,他有一个四岁不到的二女叫吴双燕,就是不睡,把电灯灭了她又叫扯亮,问她为什么不睡,她说她在想打死人的事,她说她怕,她怕得历害,怕这批人哪天这样打我的妈妈。把我的妈妈打死了我如何办,所以我害怕睡不觉。
第二天,彭德明丢在园山顶上。由于是“阶级敌人”,谁也不愿帮忙,最后由他一个远房亲戚出面草草的掩埋在吴家坝的柏树林中,面朝着他的老家,等待着魂归故里。
1980年,全国取消地富成份。吴春珍到大革公社找出当年的历史档案,上面清清楚楚写明:彭德明——地主子女,吴春珍中农。公社秘书忙道歉说:吴春珍:这几年冤枉你们了,使你们受了不少苦。我代表一级政府向你们赔不是。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