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发坤人物生平
1946年9月生于的王发坤是贵州省毕节市威宁自治县海拉镇新村村大坪子组人,1968年4月入伍,同年12月入党,在十三军某营炮连服役,历任战士、副班长、班长、排长、副连长等职。
1978年4月,王发坤确定了转业,并已经联系好地方工作。然后就在他即将脱下军装的时刻,中越边境烽烟骤起,部队转入战备,急需懂技术、特别优秀的士兵,王发坤毅然决然放弃转业的事情,决定留在部队,坚持上了战场,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并荣立二等功一次。
1979年2月17日,王发坤和战友们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攻打周登251高地时,为掩护四班新兵罗顺良不幸壮烈牺牲。留下了结婚不到5年的妻子李金花和3个年幼的子女。
王发坤牺牲后,李金花收到他生前寄出的包裹,包裹里有一封信:“如果我牺牲了,你就改嫁吧……父亲去世,家里盖房子,我总共借了乡亲们3000多块钱,欠的账你一定替我还上,咱人走了,账不能赖!”当时才26岁的李金花没有改嫁,她只留下王发坤的军大衣,将所有的抚恤金用于偿还债务。李金花带着两个孩子艰难打拼,用11年时间还清全部欠款,完成丈夫遗愿。
1983年10月3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王发坤被认定为革命烈士。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4030200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