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丰美,男,1949年(
己丑年)生,
辽宁省凤城市人,辽宁
丹东凤城市大梨树村村主任,第八、九、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先后荣获辽宁省科技标兵、省劳动模范、省特等劳动模范、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标兵、首届辽宁新农村建设十大功勋人物、
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十大杰出村官等称号。连续4届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期间,毛丰美提出了城乡电费同网同价、取消
农业特产税和
农业税等近200件关于“三农”问题的建议和议案。因在立法决策中坚持为农民说话,被赞为“农民的代言人”“最敢为农民说话的代表”。2012年12月毛丰美入选2012年度法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