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正廉洁 树交警新形象
2001年8月24日下午,一名高州籍司机驾车首次路过塘厦镇,在凤凰岗路段与一名当地司机驾驶的小货车发生摩擦事故。报案后,双方到塘厦交警中队进行调解。开始,该名高州籍司机很紧张,总是坐立不安,担心中队处理事故的民警会偏向本地人,自己会吃“地方保护主义”的亏。但是,当他看到罗玉成同志严格按照交通条例划分责任,公正处理事故时,他紧锁的眉头舒展开了,深深地松了一口气。等到事故得到调解后,他把一个信封放在罗玉成的办公桌上,说是复印的单据,说完就走了。当罗玉成拆开信封时,发现里面竟是三张百元大钞,他立即向中队领导汇报了这一情况,并将300元上交。中队领导立即找到该司机,对他进行了教育,退回300元。该司机发自肺腑地赞叹道:“东莞交警罗玉成,真是一尘不染啊!”
2003年4月22日凌晨2时许,湖南省岳阳市湘北青年艺术团在东莞演出结束后,团里的大客车在塘厦路段与一辆大货车相撞,大客车严重损坏。塘厦交警中队经过认真勘察现场,通知双方次日来中队处理。24日早上,艺术团负责人忐忑不安地对罗玉成说:“我们艺术团也很困难的,不要欺负我们啊!”罗玉成说:“我们处理事故是重证据、重事实的,不分本地、外地,不分官民、亲疏,一律照章尽快办理。”当罗玉成了解到艺术团的困难之后,凭借自己多年的处理事故的经验,一步到位,迅速提出解决方案,当天就处理完这起交通事故,事故双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事后,该艺术团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塘厦交警中队。信中多次提到:感谢罗玉成同志,感谢东莞市公安局培养出这样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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