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人我们没有犯罪事实
记者找到了这名被警方定性为与张朝平结伙偷窃的同案人华鹏。华鹏说,事发当晚他和张朝平以及张的一个侄儿(当时在读初中)偷偷来到校工何国文租住的房子处,试图想“整(偷)点东西”。当时他和张朝平走在前面,张的侄儿跟在不远处。可是,还没等他们“开始行动”,房主就回来了,发现他们两人偷偷摸摸的样子后,何国文当即抓住华鹏,一边大喊抓贼,一边让人打电话报警。“何国文当时是卖学生饭的,他在那租房住,实际上,他也没有什么东西值得我们整。”华鹏说。
华鹏回忆,当时,何国文喊来了很多人,来人听说他们是偷东西的贼,很多人都出手殴打他,因此,他被打得很惨。而张朝平则逃了,并没有被人打,随后偷偷溜回了宿舍。“我被派出所民警带回所上关着,民警又去学校抓张朝平。不大一会儿民警就回来了,我只听他们说‘人废掉了’,我没有见着张朝平人在哪里。”
第二天,民警给华鹏戴上了手铐,将其押回事发地指认现场,围观者有几百人。“后来我被送回家了,我们有犯罪动机,但没有造成事实,他们只能教育我们,不能将人打死!公安机关应该给死者和死者家属一个公平、公正的交代。”华鹏余愤难平地说。 谈到这些年四处奔波的经历,这位农村老人口中有倒不完的苦水。为了支撑在昆明的生活费,张正学当上了车夫,他借钱购买了一辆人力三轮车,晚上拉客谋生,白天便去有关部门。13年间,张正学往返于昆明和昭通两地之间,为儿子的死“喊冤”。不仅如此,他还4次到北京国家信访局等部门反映,在漫无尽头的奔波路上,张正学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给他的“生活费”,他坦言,维权13年,他拿到了相关部门的1万元困难补助金,还有3000多元安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