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8日,张堂堂同志在执行重要任务期间遭受车辆冲撞,身负重伤,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
张堂堂,男,汉族,2000年10月出生,2023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追认),见习警衔,生前系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巡警三大队民警。
从警以来,张堂堂同志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升技能本领,积极投身实践锻炼,高标准严要求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他踏实肯干、爱岗敬业,在日常工作中服务群众1万余人次;他敏感敏锐、认真细致,在巡逻盘查工作中发现多起敏感情形、及时消除了问题隐患,为维护辖区治安稳定、服务群众做出了积极贡献。2024年5月28日,张堂堂同志在执行重要任务期间遭受车辆冲撞,身负重伤,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2024年5月31日,北京市公安局确认张堂堂同志为因公牺牲。
2024年8月23日,公安部追授张堂堂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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