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旅馆邓娟煤气中毒身亡
2012-02-24 08:14:46 来源: 深窗综合
昨日下午,邓先生拨通晶报热线电话,称其堂妹于1月30日下午,在宝安区共和社区一家旅店内,使用直排式热水器洗澡时煤气中毒身亡,向旅店老板索赔至今未果。
据介绍,遇难者名叫邓娟,23岁,湖南人,今年在家乡过完年后,于1月30日和男友赶到深圳打工。由于刚来深圳并无住处,于是便在宝安区共和社区内的一家旅店暂时安顿下来。据其男友事后回忆,大概7点多的时候女友进洗手间洗澡,半个小时后,他见洗手间内没有动静,便上前敲门,可一直未见开门。于是,他马上叫来旅店老板开门,这才发现女友已经倒在地上。不久警方赶到现场,经鉴定,邓娟死亡原因系煤气中毒。
家属邓先生认为,旅店所提供的是不合格热水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而对于堂妹的死亡,旅店老板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旅店老板表示,他并不是房东,他只是从房东那里承包开的旅店,最终双方未达成一致。邓先生表示,无奈之下,只好求助媒体,希望相关部门给予帮助。
□律师说法
旅馆老板和房东要承担责任
广东广锐律师事务所蔡倩仪律师认为,《中国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该宾馆在为客户提供住宿服务的过程,管理人应对客户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由于客户是在旅馆房间内使用直排式热水器洗澡死亡,其死亡结果与宾馆未提供安全保障的设备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蔡倩仪说,在确定责任主体上,该条规定的管理人是宾馆的经营管理责任人,本事件的经营管理责任人没有旅馆的营业执照,应由其实际经营人承担主要责任。
蔡倩仪指出,房东作为出租人,对于房屋亦负有安全责任,确保租赁房屋内的各项设施正常、安全使用。在租赁房屋时,房东未确保其设施安全,是导致此事件的次要原因,应对客户的死亡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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