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刘付宗是在东莞锦川电子有限公司 上班
调查时企业称,死亡员工于3月1日通过东莞市万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到锦川公司以苏龙达的身份进厂并工作。从企业提供的苏龙达入职资料及身份显示,苏龙达出生于1995年2月18日。该员工于5月20日晚上10时回宿舍休息,次日早上7时经宿舍同事发现无法叫醒。后经医院确认该员工已死亡。当天下午死者家属到场后,称死者叫刘付宗,男,出生于1998年9月15日,并由死者父亲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
该分局对企业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开具《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NO.0017098号,并明确将对企业使用童工的行为将进行严厉的行政处罚。
5月24日上午,该分局等多部门组织死者家属和企业进行协调。死者家属提出赔偿120万元,而企业明确表态除法定赔偿外,只愿意支付10万元抚恤金。
该分局建议家属或企业申请工亡认定,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目前,此事件在进一步跟踪落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