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应邀出席独联体国家“现代刑事立法与刑法理论发展趋势”研讨会,1990年出席第14届世界法律大会、1996年出席第7届国际反贪污大会、1999年出席“21世纪法学教育暨国际法学院校长研讨会”。在外刊发表和国际学术会议宣读论文5篇。承担和参予国家、省部级项目4项。1992年10月因“发展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国务院授予“特殊贡献专家奖”;1995年7月被评为“陕西省有突出贡献的留学回国人员。”曾任西北政法学院法律学刑法教研室副主任、院长助理兼教务处长、副院长、常务副院长,院长、党委副书记,硕士研究生导师、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司法部部级重点学科刑法学学术带头人、中国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副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会员、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西部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副会长、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先后被法国埃克斯——马赛法律经济科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陕西省省社科院法学所、西北第二民族学院、陕西省公安厅聘为特邀研究员或客座教授,《宁夏社会科学》名誉主编。
1998年1月,在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为陕西省人大代表、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