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全根遭枪杀拜把兄弟陈照明被公诉
去年底,46岁的北京达龙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赫全根在办公室遭枪杀。经调查,其拜把兄弟陈照明具有重大嫌疑,近日被公诉至北京市一中院,被控故意杀人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昨日,陈照明家属向记者提供了一份鉴定书,结论是陈照明被诊断为器质性人格障碍。
被告人有吸毒史
2010年11月25日14时许,赫全根在公司被害身亡。案发后,市公安局专案组锁定其拜把兄弟陈照明有重大作案嫌疑。
1962年出生的被告人陈照明与被害人赫全根是河南老乡,初中文化,有吸毒史,案发前没工作。
据检方指控,陈照明与赫全根自2007年以来就有经济矛盾。2010年11月25日14时许,陈照明前往赫全根位于本市大兴区旧宫镇的达龙公司索要“补偿款”未果,并与该公司保安发生冲突。陈照明当即返回家中取出藏匿的单管猎枪和仿“六四”式手枪各一支,闯入赫全根办公室内连开两枪,击中赫全根头面部和胸部,致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家人出具鉴定书
陈照明于2010年12月31日被逮捕,北京市公安局今年4月结案移送审查起诉,近日检方提起公诉。检方认为,被告人陈照明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昨日,陈照明的家属向记者出具了一份刑事责任能力鉴定书,日期为9月13日,委托单位是北京市公安局预审总队。鉴定结论是陈照明被诊断为器质性人格障碍,2010年11月25日实施违法行为时,受疾病影响,控制能力减低,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北京亿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陆骏峰律师称,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鉴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会在量刑上有重要影响,原本被判死刑可能会变成死缓、无期徒刑等。犯罪嫌疑人在案发时有没有发病很重要。
“他根本没精神病”
对于这份鉴定书,被害人赫全根的女儿赫女士很不满意。
“他根本就没有精神病。”赫女士说,与陈照明生活在一起很多年的朋友,都认为他不可能有精神病。“我们家与他认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听说过他有精神病。”就在几天前,因对鉴定结果表示质疑,赫女士向检察院申请重新鉴定。
赫女士表示,目前他们向被告人提出丧葬费以及爷爷奶奶的赡养费71万元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