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
在兴业银行任中,进行一系列重要改革:如雇用新人、训练原有职工、采用西方银行经营方式发展业务,先后设立储蓄部和房地产信托部。徐除在金融界任职外,在社会上身兼多职。1927年12月,当选为上海公共租界纳税华人会执行委员;1929年被聘为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华董。并历任复旦大学校董(一度兼任校长),《时事新报》、《大陆报》、大晚报馆、申报电讯社董事长,交通银行、中国实业银行、中华教育基金会等10多个单位的董事,以及上海市商会公债基金保管委员、中国太平洋国际学会副委员长等职。1936年受宋子文聘任中国棉业公司常务董事。徐常参与政府有关经济问题的决策。如1935年的“法币改革”,不少内容就是徐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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