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念巾帼英雄丁祖晓
“丁祖晓,你犯没犯罪?"
“我没有罪!”
“你是无缘无故被拘留的吗?”
“那我不知道。你们是军管小组,我是农民,你们抓我,我就来坐班房!”
“‘特一号案件’就是你干的!”
“(笑)是我干的。”
“你有没有顾虑?”
“我没有顾虑!”
1970年5 月3 日,在宣布为“最后一场”审讯中,丁祖晓依然慷慨陈词:“我始终认为忠应该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真理,不应该忠于哪个人。现在提倡的‘忠’字,是搞个人崇拜,是奴隶主义” 1970 年5 月5 日,办案人员向她宣读了判处死刑的决定后,问道:“丁祖晓,听清楚没有?”她高声回答:“听清了”然后转身进入牢房,“砰”的一声把门关上,坚决拒绝在宣判笔录上签名、按手印。
1970年5月8 日,是丁祖晓遇难的日子。“带镣长街行,告别众乡亲,… … ”她吟着**烈士的诗句被押赴宣判大会会场。当对她的宣判读完之后,她猛地从看押她的武装人员手中挣脱,冲到话筒跟前。当她惯怒的胸中刚迸发出了“真理”两个字,就被强行按倒。她的头被埋进一堆生石灰。她紧咬着的牙关被刺刀撬开,一团棉纱塞进嘴里。当她再次挺立起来的时候,人们只见她粘满石灰的脸上,从眼睛里流出两行鲜血。
在刑场上她拒绝下跪。她两次被强行按下,又随即挺身而起。第一声枪响过后,她突然一个转身,瞪大了的眼睛怒视着对准她胸膛的枪口。从这枪**出的第二发子弹,穿过了她的胸脯,她仰天倒下了。她在这个世界上,仅度过了二十四个春秋。人们散去后,姑娘静静地躺在鹭鸳湾的河滩上,只有激流的河水陈述着人间的不平。
就在这同一天,另一个姑娘李启顺,被“借”到湘西自治州的首府吉首枪杀了,死前身体被刺刀多处戮伤,时年二十三岁。
丁祖晓的姐姐丁祖霞被判处二十年徒刑;
李启顺的妹妹、十七岁的李启才被判处十年徒刑。
中华民族的一个个优秀的儿女就这样倒下去了。中华民族最优秀的思想就这样被扼杀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