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的维权,邓苑宁你看到了吗
患者医疗询问信
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
我们是患者邓苑宁(女、29岁,现已死亡)的亲属。
患者邓苑宁于2011年9月17日,因血小板减少,身体不适,入你院检查。你院医师诊断为“血小板减少”,并于当天入住你院治疗。
2011年9月18日20.32分患者邓苑宁在你院输注血小板,后出现病情恶化,19日13时突然出现呼吸停止,经抢救无效而亡。
作为患者邓苑宁的亲属,我们对你院的诊疗活动心存疑虑:
1、从你院的入院记录看,入院时患者邓苑宁“神志清楚,对答切题,呼吸平稳、体检合作”。为什么患者邓苑宁输注血小板后,突然出现病情恶化,意识模糊,19日13时突然出现呼吸停止,经抢救无效而亡?
2、你院称:我们对患者很重视,9月17日当晚就有陈教授查房,陈教授的名字是什么?采取了什么针对性的治疗措施?
3、患者邓苑宁诊断为“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准确时间,你院在为患者邓苑宁输注血小板是否有医疗过错?
4、“病程记录、抢救记录”为客观病历,你院为什么拒绝提供复印?
根据《执业医师法》第26条:“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规定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的规定,我们作为患者邓苑宁的亲属,要求你院对患者邓苑宁的病情、医疗措施、死亡原因予以书面解答。
请你院在收到我们这封询问信之日起,三天内给予书面回复。
此致
敬礼!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4030200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