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征燠 新中国首位国际法官
倪征燠,1906年生于苏州吴江黎里。早年毕业于上海东吴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随后留学美国斯坦福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并受聘为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荣誉研究员。回国后在大学教授法律课程,兼做律师。1945-1946年他再赴美英进行司法考察,详细观摩学习西方司法体系、审判程序和证据采集。新中国成立后,倪征燠调到外交部条约法律司任法律顾问。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返联合国后,他多次作为代表出席国际海洋法大会;1981年当选为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
1984年,他当选为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官。海牙国际法院的工作是繁忙的,许多东西还很枯燥无味,但它却是一项维护世界和平和友好的崇高事业。倪老虽已八旬高龄,却依然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恪守职能,秉公执法。他任职期间经办的厚厚的案卷如今还静静地摆放在书桌上,它们既是他辛勤工作的忠实记录,也表明了他为世界人民的和平倾注心血、极尽心智。他说:“国际法官是超然的,超越国家利益之上,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世界。”
其实早在就任国际法院法官之前,倪征燠就曾参加过一次震惊世界的大审判,这就是远东国际大审判。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盟军总部于1946年初成立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庭成立后,即开始受理28名日本甲级战犯。审判自1946年5月至1948年11月,历时两年半。审讯工作采取的是英美法三国的诉讼程序。审判中,美国政府极力操纵法庭,并根据自己的需要,提出了种种有碍审判工作正常进行的规定。如对每个战犯除设有自聘的日本律师及辩护人外,都要配置一名美国律师。这些美国律师在辩护中或诡辩狡赖,或横生枝节,故意拖延审判时间,以便为一些没有直接危害美国利益的战犯寻机开脱。这是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时间最长的国际审判,也是智慧与勇气的考验,正义与邪恶的较量。
1946年倪征燠回国时,正值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关键时期。当时于我国对英美法系的法律了解不足,在证据准备上不充分,难以使土肥原、板垣等十恶不赦的战犯伏法。在这万分危急关头,他临危受命,作为中方检察官的首席顾问参加了对日本战犯的举证和审判工作。对当时的情形倪老后来回忆道:“虽然采证艰难,但是如果我们不把对中国人民犯下滔天罪行的日本战犯绳之以法,天理难容!那个时候,我们简直饭都不想吃,就是想这个问题怎么解决。”这些话确是当时中国代表团成员心情的真实写照。最终他不辱使命,用丰富的学识和高超的辩论技巧对侵华主要战犯提出了有力的控诉,维护了中华民族的利益和尊严。
离任后的倪征燠仍不辍耕耘,继续担任外交部法律顾问和中国海洋法学会会长。他用“淡泊从容”四字形容自己一生的经历,真是恰如其分。正是一生淡泊名利,清正高洁,使他具有长者、智者的风范;而满腹学识和高超的技艺又使他不论面临什么问题,都能泰然处之,从容应对。倪老于2003年9月3日晚在北京逝世,享年97岁。 (本栏目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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