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立奇功
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李桂光于2000年10月从部队转业到陆川县公安局陆城派出所工作,2005年12月,调到刑侦大队。不管是在哪个岗位,他都刻苦钻研公安业务,很快进入角色,并成为了行家里手。
2006年3月12日13时许,在大桥镇大垌村九马岭岗(地名)发现一具男尸,死者脖子有2处创口,系颈部动脉断裂致死。李桂光负责此案侦破工作,通过调查、走访,他把案件定性为抢劫杀人。经过一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凶手陈某于4月6日在南宁落网。2006年8月5日凌晨1时许,在陆川县公园路发生一起因酒后错开他人面包车而酿成一死两伤的命案。“8·5”惨案发生在县城,城区群众议论纷纷,影响极坏。作为主办该案的李桂光心如刀绞,他握紧拳头,发誓一定要早日破案。李桂光和同事们不辞辛苦,反复深入调查、走访知情人,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随后,他和战友驱车几千里北上南宁,南下深圳,守候伏击犯罪嫌疑人,困了轮流打个盹,饿了吃个盒饭,经过近1个月的艰辛,终于把严水生等多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李桂光参与破获的刑事案件378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617人。由于工作业绩突出,2003年他受到县公安局的嘉奖,2004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05年荣获玉林市执法能手称号,2006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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