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勤:生死关头铸警魂
2009-11-13 08:04:00 来源: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长沙)
本报记者 李茁 通讯员 江石
李国勤,1965年7月8日生,生前任宁远县公安局中和派出所所长。1996年12月28日,李国勤在抓捕在逃犯罪嫌疑人时,被犯罪分子围攻殴打,最后壮烈牺牲。1997年12月5日,李国勤被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同年12月10日,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1996年12月28日,李国勤带领一名民警在该县中和镇调处纠纷时,发现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通缉的涉嫌重大盗窃在逃犯罪嫌疑人欧阳某,他当机立断,决定立即展开抓捕行动。不料,在抓捕过程中,遭到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暴力阻拦和反抗,李国勤和同事在抓捕过程中都受了伤。当时形势十分危急,在鸣枪示警无效的情况下,李国勤的同事开枪击中了正逃跑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击伤后死亡。犯罪嫌疑人的父亲欧阳某某在抢夺民警枪支时被误伤大腿。
事发后,犯罪嫌疑人的母亲、妹妹等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起哄追打处警民警及中和镇政府工作人员,李国勤为平息事态、控制局面,主动背负受伤的欧阳某某去医院救治。就在这时,两名民警和镇政府工作人员遭到犯罪嫌疑人欧阳某的母亲等人围攻毒打,在中和镇慕投圩市场,犯罪嫌疑人的母亲、妹妹持木棒、酒瓶及砖头等凶器打得李国勤头部流血不止。后李国勤被村干部护送进中和镇慕投责任区,但被追来的犯罪嫌疑人的母亲、妹妹等人继续围攻追打。歹徒用棍棒将李国勤打昏在地,当场血流不止。在生命垂危的时刻,李国勤仍没有忘记一位人民警察的职责,他对毒打他的歹徒说:“快把欧阳某某送到医院治疗。”因伤势过重,李国勤最后壮烈牺牲,年仅31岁。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欧阳某的妹妹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其母亲荆某逃窜到外地。为让英烈瞑目,警方11年苦苦追凶,终于在2008年3月抓获已经隐姓埋名的荆某。2008年3月11日,被告人荆某被判处死刑。
李国勤参加公安工作后,和同事一道侦破各类案件425起,其中重特大案件148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570名,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95万余元。
(本文来源:湖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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