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杰、陈定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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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杰档案资料

发布时间:2022-01-14 21:26:28      发布人: 136*****346

   

   李宗杰,男,汉族,1934年(农历甲戌——狗年)11月25日生,重庆市北碚区人(原籍四川省江北县龙王乡——今重庆市北碚区复兴镇),1949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0年9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毕业于辽宁刋授党校(大专)。原重庆市政协办公厅副厅局级巡视员、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高级政工师。199710月退休后继续从事文史等工作18年,曾任重庆市地方史研究会驻会副会长10年。

    2003年起享受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生活待遇,2005年起因退休后“做出重大贡献”提高退休费比例10%。

    李宗杰从1942年9月起,在四川省江北县龙王乡李家庙私塾、静观乡中白庙保国民学校和太平街中心小学、龙王乡中心小学读书;1947年3月起,在重庆市私立树德小学和重庆市市立第二中学山洞分校、小龙坎分校读书。

    1949年12月,在重庆考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十军教导团(初名青干队)一大队五中队学习,1950年4月毕业后分配至军司令部无线电连任文化教员;同年7月入军文化教员训练大队一中队学习,11月转入军教导团青年工作训练队(二中队)学习。1950年10月25日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五十军,同年11月随军教导团入朝参战。1951年2月,任军教导师三团一营见习政治干事,回国执行接新兵任务,4月再次回军教导团青年工作训练队学习,5月毕业(部队组织1985年认定其1949年12月至1951年5月在军教导团先后学习一年多的学历为中专毕业),分配至步兵第一四八师四四四团政治处建团工作队任队员,7月随部队第二次入朝参战,10月改任团政治处青年股工作员,12月任团后勤处运输连文化教员兼团支部书记、军人委员会主席,1952年7月任团政治处组织股见习青年干事,8月改任组织股见习组织干事。1953年7月朝鲜停战后,11月任四四四团政治处秘书,兼团党委秘书、团军人代表大会代表、团选举委员会委员、团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1954年7月任五十军政治部组织处统计助理员,1955年4月随部队凯旋回国。1955年9月,国防部授予中尉军衔。同年12月起,任军政治部秘书科四级秘书,兼军直属部队第二届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其间,1954年10月至1956年6月临时抽调到军审干办公室、军肃反办公室工作。

    1958年4月,转业参加开发建设北大荒。国防部同年3月将其列入预备役军官队伍。初任黑龙江铁道兵农垦局(后改制为国家农垦部牡丹江农垦局)青山农场(后改名八五六农场)一分场三队农工、组长、小队长、副政指,兼农场业余作家协会会员,1959年9月任一分场秘书、计划员,1960年11月任八五六农场党委农林工作部助理员,1962年4月任八五六总场青山农场政治处干部监察助理员兼场党委监察委员会委员、副书记,1963年2月任八五六农场政治处秘书兼场党委秘书、场机关党支部副书记。1964年1月后,任国家农垦部东北农垦总局虎林分局政治部秘书。其间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工作,1964年12月任东北农垦总局社教总团八五四农场分团砖瓦厂工作队队员、党支部委员和代队长、代支书,1965年7月任虎林农垦分局社教团办公室工作人员,同年9月任黑龙江省合江地区社教总团办公室秘书室工作人员,同年12月至1966年4月任友谊农场社教团政治部整党工作人员。1966年5月,任虎林农垦分局政治部组织干事。“文革”后期,1968年12月至1969年10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毛泽东思想学习班虎林班落实干部政策材料组组长。1970年1月,任兵团四师三十九团八连副连长,5月任八连副政指兼党支部副书记,1972年2月,任三十九团政治处组织股干事兼团党委秘书,1976年1月任组织股副股长兼团党委秘书。其间,粉碎“四人帮”后,1976年11月至1977年9月临时抽调到黑龙江省驻兵团十八团工作团农机修造厂工作队任队长兼团直工作队联合党支部副书记。1977年3月,任黑龙江省云山农场办公室副主任兼场党委秘书、场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第二党支部书记,云山农场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1978年4月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国营农场管理局党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1979年10月任科长,1981年3月任局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副处级)。1981年8月,任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党支部副书记。其间,1983年4月至12月兼任总局、红兴隆管理局两级党委驻曙光农场整党试点调查组组长、党支部书记,1984年1月起兼任总局党委整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

    1985年12月,调任四川省重庆市政协委组办公室工作人员,1986年3月任市政协文史办公室副主任,1988年2月任文史办公室主任,同年9月兼任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委员,1993年5月起任市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6月任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1993年12月被评定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1994年8月中共重庆市委加任市政协办公厅巡视员(副厅局级)。在此期间,兼任《重庆文史资料》副主编和市政协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各12年,兼任川、渝四个历史研究学术团体的理事、委员等3至8年。1997年3月重庆成为直辖市后,继续从事原职工作。其在职军龄、工龄共49年。

    1997年10月退休后,受命继续工作18年。历任市地方史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常务副秘书长和10年驻会副会长,7年《重庆地方史通讯》主编,《重庆市志·政协志(1985—2007)》主笔、总纂人,兼任过市内外社科、文史、老年教育等七个学术单位的委员、理事、特约研究员、副会长等数年至十多年,和市政协机关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委员12年。2015年因老伴病危经申请获准辞职忙于家事后,仍发挥余热,主动在市内外多种书报、网络媒体继续发表政治、文史、老年教育等多方面大量文字作品,做了一些有益于国家和人民的事情。

李宗杰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全面做好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03]14号)第五条规定精神,2018年2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交了《关于我逝世后拟在遗体和骨灰盒上覆盖党旗的申请书》,中国共产党政协重庆市委员会机关党组2020年6月22日向“李宗杰同志及其子女” 发出了《告知书》:“同意李宗杰同志提出的逝世后遗体及骨灰盒覆盖党旗的申请”,并将覆盖党旗的有关规定作了告知。

   李宗杰参加革命工作70多年来,立功受奖和荣誉表彰一百多次。包括军队任职期间10次、参加开发建设北大荒期间25次、重庆市政协工作期间8次、退休后继续工作期间20多次,业余文字作品和社会活动受奖等40多次。其中,党和国家授予荣誉纪念章4次,即1952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授予的“抗美援朝纪念章”、1953年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授予的“和平万岁”纪念章、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的“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2021年中共中央授予的“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省、军、大军区授予的奖励6次;抗美援朝战争期间立小功、三等功各一次,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授予军功章2次;先后被授予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模范工作者称号18次;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23次。本人先后参编、主编、自编出版历史文化、政工社科、统战政协书刊和《老兵自选集》等26项近百本,其中本人获省级社科科研成果二等奖11本(按国务院和重庆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属于“做出重大贡献”,从200512月起提高退休费比例10%);集体获一、三等奖、优秀奖523本。本人先后在市内外70多种报刊图书、网络平台发表政治、经济、军事、文史、老年工作等多方面论文和实践文章与诗歌、格言、箴言等500多篇(则、首),其中在市内获省部级社科科研成果三等奖1项、入选奖1项,厅局级三等奖6项、优秀奖4项、荣誉奖1项;在市外获相关征文学术单位奖励40余项,内10多项为一等奖。其生平经历和业绩,入编《军之英才·共和国最可爱的人》《共和国专家成就博览》《大国基石·中华民族复兴功臣》《中共百年功模人物志》等多部大型专书、史书。亲友们对其生平的评说是:.

为国为民七十多年业绩载史册 

立功受奖一百余次精神启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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