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速抓凶冬季“严打”,17天破韩露被残杀案
唯一的女儿被残杀,让年近六旬的老人几近崩溃。性格内向的韩父目睹现场惨状,一个人待在马路边,不与人沟通,“一颗接一颗地抽烟,一小会儿都抽了一堆”。
临近年底的这场血案也让隆冬里的蚌埠平添了肃杀气氛。根据蚌埠日报的报道,就在事发前不到一周的11月27日,蚌埠市公安局刚刚开展严打整治“冬季行动”,主要任务是“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严厉打击抢劫、杀人、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韩露被害的这起案子无疑撞到了“枪口”上。经过现场勘察,警方推测案发时间为上午7时左右,案件性质可以确定为窒息性死亡的他杀案件。由于门窗没有被强行破坏的痕迹,屋内并不凌乱也没有明显打斗痕迹,侦查人员认为于英生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12月12日对其刑拘。在审讯中,于英生供认了杀妻的犯罪事实。12月19日,公安机关宣告破案。
女儿被害,女婿是凶手,何淑梅夫妇很难接受这样一个结果,“这是最不能容忍的。像是被人又在心口扎了一刀。”
“我把他当成儿子待,想着以心换心,对他好一点,他能对女儿好一点。周围的邻居也知道我对他好,付出了很深的感情。”何淑梅说,于英生家兄妹三个,当时家庭经济条件不如韩家。何淑梅常常接济女儿,并不计较。
在何淑梅记忆里,女儿女婿感情稳定,偶尔发生矛盾摩擦,何淑梅一般不干涉,觉得他们自己能消化掉,有时还会维护女婿。她也想不通,女婿还在事业的上升期,为何会有极端之举。
但于英生自己都认罪了。何淑梅又不能不面对现实。1997年12月24日,蚌埠市检察院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指控于英生因夫妻感情不和,早上送完孩子后返回家中将韩露杀害,并伪造强奸抢劫现场。1998年4月7日,蚌埠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英生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昔日的亲情被仇恨替代。何淑梅夫妇认定判决不公。韩露父亲的逻辑是,自古以来杀人偿命。“我就这一个女儿,就凭我对你这么好,你也应该对我女儿好,结果你对我女儿下手,能不恨他吗?”何淑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