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交警周永新因公殉职
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雷某于2011年12月19日在109国道驾驶一辆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金杯面包车,被沙坡头区交警四大队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交警四大队对雷某处以罚款。犯罪
嫌疑人雷某怀恨在心,曾先后三次到交警四大队办公区伺机报复。4月12日14时20分许,潜伏在大队厕所内的犯罪嫌疑人雷某持刀向周永新连捅数刀,身受重伤的周永新仍死死抱住犯罪嫌疑人不放,随后,犯罪嫌疑人雷某被闻讯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
周永新,男,1979年9月9日出生,一级警司。1997年12月参加工作,199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3月担任副科级职务。1998年12月、1999年12月先后两次被评为优秀士兵;2007年
10月被中卫市公安局评为优秀训练标兵;2007年12月在“11·12”绑架案中获嘉奖一次;2011年3月在社会治安冬季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中被中卫市公安局评为优秀民警。
4月12日下午,中卫市市委常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公安局长马世军代表市委、市政府到周永新家中慰问其亲属。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开展周永新同志后事处理、亲属抚慰及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