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5日,李东方同志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突发疾病因公殉职
李东方,男,汉族,1979年9月出生,2002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警衔一级警督,生前系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查支队民警。
该同志从警22年来,主要承担全市大要案件和d品案件的侦办工作,共侦破各类重特大刑事案件4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0余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数千万元,破获了一大批有影响力的重特大案件。2024年4月15日,李东方同志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突发疾病因公殉职,2024年7月3日,衡阳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该同志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5次、嘉奖3次、先进个人2次、破案能手1次。被追授为优秀共产党员,被公安部追记个人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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