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伪统治时期,焦裕禄家中的生活越来越困难。他的父亲焦方田走投无路,被逼上吊自杀。焦裕禄曾多次被日寇抓去毒打、坐牢,后又被押送到抚顺煤矿当苦工。焦裕禄忍受不了日寇的残害,于一九四三年秋天逃出虎口,回到家中。因无法生活下去,又逃到江苏省宿迁县,给一家姓胡的地主扛了两年长工。 [1]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焦裕禄从宿迁县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当时他的家乡虽然还没有解放,但是共产党已经在这里领导群众进行革命活动,焦裕禄主动要求当了民兵。当民兵后,他参加过解放博山县城的战斗。
焦裕禄于1946年1月在本村参加中国共产党。不久,他又正式参加了本县区武装部的工作,在当地领导民兵,坚持游击战争。以后又调到山东渤海地区参加过土地改革复查工作,曾担任组长。
解放战争后期,焦裕禄随军离开山东,到了河南,分配到尉氏县工作,一直到1951年。他先后担任过副区长、区长、区委副书记、青年团县委副书记等职。而后又先后调到青年团陈留地委工作和青年团郑州地委工作,担任过团地委宣传部长、第二副书记等职。
在带领全县人民封沙、治水、改地的斗争中,焦裕禄身先士卒,以身作则。风沙最大的时候,他带头去查风口,探流沙;大雨倾盆的时候,他带头趟着齐腰深的洪水察看洪水流势;风雪铺天盖地的时候,他率领干部访贫问苦,登门为群众送救济粮款。他经常钻进农民的草庵、牛棚,同普通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他把群众同自然灾害斗争的宝贵经验,一点一滴地集中起来,成为全县人民的共同财富,成为战胜灾害的有力武器。
焦裕禄对同志对人民满腔热情。他常说,共产党员应该在群众最困难的时候,出现在群众的面前;在群众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去关心群众、帮助群众。他的心里装着全县的干部群众,唯独没有他自己。他经常肝部痛得直不起腰、骑不了车,即使这样,他仍然用手或硬物顶住肝部,坚持工作、下乡,直至被强行送进医院。
1964年5月14日,焦裕禄被肝癌夺去了生命,年仅42岁。他临终前对组织上唯一的要求,就是他死后“把我运回兰考,埋在沙堆上。活着我没有治好沙丘,死了也要看着你们把沙丘治好。”
同年11月,中共河南省委号召全省干部学习焦裕禄同志忠心耿耿地为党为人民工作的革命精神。1966年2月,新华社播发长篇通讯《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全面介绍了焦裕禄的感人事迹。随后,全国各种报刊先后刊登了数十篇文章通讯,在全国掀起了一个学习焦裕禄的热潮。焦裕禄成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