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文轩中学初三学生闫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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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慈善总会拒“退闫森所捐善款”

发布时间:2013-07-15 09:05:08      发布人: jackson
 

  学校出具的《关于全体师生所捐善款的处理决定》说,根据《捐款协议书》第六条,如捐款目的达到后,捐款还有剩余,则学校全部转给红十字会。让人不解的是,当地红十字会“不受理”的这笔捐款,聊城市慈善总会接受了。

  学校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与红十字会联系,红十字会说其人手少,工作忙不受理我们的转捐。我们又联系了慈善总会,慈善总会非常支持我们的工作,愿意接纳我们的转捐,并答应可以视情况继续关注此事。”但该市红十字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红十字会之所以不收,是考虑到学校并不是这笔钱款的所有权人。

  聊城文轩中学办公室负责人说:“这些都是按协议执行的,但有些问题没必要过多地对外界公布。如果需要救助,闫森家长可向慈善总会申请。”

  闫森的母亲王万荣告诉记者,慈善总会一位叫于栋的工作人员对她说,“不管是谁捐款,我们都得要,要了可以捐给那些更困难的人。”记者就此拨通于栋的电话,于栋承认:“我们的系统排查是有问题,但捐款一旦进入慈善总会,就不能再退出。”

  让王万荣不解的是:孩子没了,还捐献了器官,也算为社会做了贡献;好心人的捐款,为什么却被挪走?一位参与捐款的家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学校和慈善总会的做法,不以为然。他说:“他们做的,让逝者寒心,让聊城蒙羞。”


到过这里的访客更多>>
  • 今天在电视上看见这个节目。并且上网查看了具体情况,觉得这个事情,学校的做法有点问题。学校无权处理爱心捐款。他们中间的个别老师是何居心?闫森家庭应该拿起自己的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写信时间:2013/10/01 17:36:13
  • 学校绑架了学生(捐款人)的爱心。


    写信时间:2013/09/10 13:13:10
  • 是慈善总会和学校55分成了,这下红会学精了,不趟这浑水了


    写信时间:2013/07/15 13:18:57
  • 不会是学样跟中学55分成了吧


    写信时间:2013/07/15 13:18:03